9年前以“优秀干部”身份从江苏引入的贵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近日受审。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早前文章披露,潘志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中央大政方针置若罔闻,打折扣、搞变通,落马前还举债2亿造“水司楼”。
微信公号“贵州检察”12月4日消息显示,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担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息称,潘志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潘志立,男,汉族,1964年9月生,江苏省海安人,大学学历。他曾任江苏省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海安县城东镇党委书记等职,2010年7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
对于这一跨省人事调整,《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文章解释道,2010年至2011年,贵州分两批从江苏、浙江等省(市)引进12名优秀干部担任县委书记,潘志立正是其中之一。
初到独山,潘志立大刀阔斧,发展独山县域经济。然而,主政不久,就忘记了来时的初心和使命。在他的主导下,独山县随意自行设立基长新区、独山古国毋敛城管理委员会等园区,随意在园区增加机构和干部职数,随意将基层派出所改为公安分局。
报道称,为了政绩,潘志立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罔顾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的实际,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潘志立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2018年10月,潘志立被立案审查。2019年1月,潘志立被立案调查。
今年11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再次谈到潘志立:平时工作作风霸道,重大事项决策基本上都是他一人说了算,很多项目只要他拍板就开工建设,全然不顾设计、预算、审计环节缺失,导致独山县违法违规占地达2.8万亩,国有资产损失10亿余元。几年间,独山县因违法违规占地被处分的干部达26人之多;在潘志立眼里,脱贫攻坚费时费力出不了成绩,只有搞项目建设才能彰显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