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赵明伟涉嫌受贿一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世琦担任审判长,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来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明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7年,赵明伟利用担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和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人民币4791.9万元、美元2.2万元,索取房产一套(价值39.69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赵明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为《 被控受贿4800余万元,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赵明伟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