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四个方面提醒,安全人必备!

澎湃新闻 12-02 18:35
企业生产安全是重点 这四个方面的提醒 安全人必备! 一、员工安全行为"十不准"1.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2.不准班前、班中饮酒。 3.不准脱岗、睡岗。 4.

企业生产安全是重点

这四个方面的提醒

安全人必备!

一、员工安全行为"十不准"

1.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2.不准班前、班中饮酒。

3.不准脱岗、睡岗。

4.不准开超速车。

5.不准随意进入要害部位。

6.不准擅自开动各种开关、阀门和设备。

7.不准穿戴不规范防护用品上岗。

8.不准在起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9.不准在厂房内奔跑。

10.不准在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谨防机械伤害

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结束后工具应放在规定的位置。

2.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3.不开动防护设施短缺或失效的设备。

4.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5.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6.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整改。

7.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8.对运转设备或车辆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9.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10.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三、谨防起重伤害

1.吊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超负荷不吊。

——斜拉歪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重量不清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捆绑不实、物体不在中心不吊。

——信号不清不吊。

——无人指挥或违章指挥不吊。

2.吊装物品时,必须有防倾倒措施,坠落半径内不准有人。

3.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设备和工具。

4.进行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起重支点、吊点、固定点必须确认牢靠。

6.吊车在坑、沟边沿及架空线下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转范围内。

8.吊有尖锐棱角物体时,要在钢丝绳与物体棱角间加保护垫,防止因重物尖锐棱角对钢丝绳产生折损而造成绳断,物体坠落伤人。

9.多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指挥手势、信号要明确。

10.吊物不准从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经过,物体吊运过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准站人。

11.检修天车时,必须停电、挂牌,必要时地面设警戒线,并指派专人监护。

12.天车对汽车进行装卸货物时,汽车司机禁止待在驾驶室内。在装卸过程中,天车起吊或落吊时汽车上禁止有人。

13.上下天车、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时,要与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再上下车。

四、谨防中毒窒息伤害

1.煤气区域禁止停留、吸烟、烤火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带煤气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2.进入容器、储罐、槽、池、沟、坑、管道等内作业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 并准备救护工具及联络信号。进入污水沟、井等作业时,必须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并要有专人监护。

3.冬季在工作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4.通过煤气排水器时,应尽量远离设施通过,遇有煤气泄漏时,应服从现场专业人员指挥,或向上风头侧逃生。

5.员工在可能接触到有毒气体、液体的设备内作业时,需设监护人;直接接触酸碱时须戴胶质手套与防护眼镜。

来源丨应急管理部

原标题:《【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四个方面提醒,安全人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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