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子公司长虹佳华私有化建议失效,上市地位不会撤销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2026-09-20 21:26
来源:澎湃新闻

9月2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600839.SH)发布公告,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03991.HK)私有化计划宣告失效。

公告显示,四川长虹关联方前期拟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长虹佳华,03991.HK)。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私有化建议的相关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且最后截止日期未获延长。因此,本次私有化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失效,私有化将不再实施,长虹佳华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撤销。

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后,四川长虹所控制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长虹佳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随着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对应要约期已经结束。自建议失效当日起的12个月内,除非获得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许可,要约人虹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针对长虹佳华提出收购要约、增持股份触发强制要约等行为,将受到规则限制。

长虹佳华是四川长虹的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ICT产品、解决方案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业务。过往公告显示,长虹佳华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股份流通量、交投量、股价持续低迷,虽转至港股主板上市仍无实质改善。从持股情况来看,四川长虹共间接持有长虹佳华8.7465亿股普通股以及11.1587亿股可转换优先股,分别占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60.13%及已发行可换股优先股的100%。

据四川长虹此前披露,由于长虹佳华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以体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长虹控股集团(通过要约人)将长虹佳华私有化退市后,长虹佳华可降低上市相关成本,并借助长虹控股集团整体资源统筹及规划,探索新的发展机会。

四川长虹表示,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后,本公司所控制的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长虹佳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普通股继续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始创于1958年,1988年以电视业务为基础,由国营长虹机器厂发起设立,并于199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截至9月18日收盘,四川长虹报6.7元/股,微涨0.9%;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报0.57港元/股。

    责任编辑:是冬冬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