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一山翠,茶香万户春
2026-04-28 15:40
湖北
春雨润茶山,新芽吐翠时。
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在一片“沉寂”的茶场里按下司法“快进键”,通过果断适用“先予执行”程序,在立案数日内便将濒临撂荒的茶场经营权先行移交村集体,为春茶抢收赢得了宝贵的“黄金时间窗”,以高效司法诠释了护航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力度与温度。
案涉茶场曾是当地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由村集体与一家茶叶合作社携手打造,约定由合作社负责经营,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合作社负责人付某意外身故,茶场瞬间陷入“停摆”危机——无人管理、无人采摘,昔日生机勃勃的茶园日渐沉寂。
眼见漫山茶树新芽萌发,若不及时采摘,不仅当年收成尽弃,更将影响茶树来年长势,村集体和村民的心血恐付诸东流。
“春茶贵如金,农时不等人!”受理案件后,房县法院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此案若按部就班走程序,诉讼周期必然错失春茶采摘的“黄金窗口期”,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法院当即开辟涉农纠纷“绿色通道”,干警们踏着泥泞山路深入茶山实地勘查,发现眼前的景象确实不容乐观:本该繁忙的茶园杂草滋生,鲜嫩的茶芽无人问津。经严谨研判,法院认定该案符合“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不立即移交经营权将严重影响村集体生产和村民生计。
先予执行裁定书迅速送达茶场股东,法律效力即刻转化为行动力。在法院协调下,村集体接管茶场,组织村民重返茶园。
寂静的山林再次响起竹篓碰撞的清脆声响和茶农们欢快的笑语,一枚枚嫩芽掐尖入篓,茶农们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采摘了!再晚几天,这些叶子就老了,今年的收成就全完了。”
从“无人管”到“抢丰收”,房县法院以“先予执行”小切口,做实司法为民“大文章”。
原标题:《法护一山翠,茶香万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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