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修订草案拟三审:完善警械使用、罪犯会见等规定
监狱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施春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将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监狱法修订草案拟提交三次审议。澎湃新闻注意到,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对监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施春风介绍,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等。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规定,罪犯与亲属通话会见的规定,罪犯与其辩护律师会见的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规定等。三是增加规定,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方面的规定,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五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刑罚执行方面,施春风表示,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定,以适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同时增加警务督察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监狱法修改工作。”施春风还介绍,本届以来,黄超、陈莉娜、邓辉、张强等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相关议案,于宁杰代表参加了法工委在福建省的有关调研活动并提出了意见。
2025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修订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在中国人大网共收到224人次提出的524条意见;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提交313条意见;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5位代表提出的33条意见建议,其中张荣华、齐秀敏代表均对监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了10条以上的意见。
施春风表示,前述各方面意见主要包括:完善监狱法立法目的和监狱工作基本原则;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范围和法律责任;完善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形;完善罪犯服刑期间的权利保障和教育改造内容等。经研究,上海虹桥、山西杏花岭、新疆库车联系点关于增加规定促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意见,西南政法大学联系点关于完善监狱人民警察履职维权规定的意见等,在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已有所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