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话、写字、标点:古人如何交流?

史杰鹏
2026-04-06 08:41

古代的洛阳官话

经常有人问我,中国古代多个王朝的统治中心在河南,那所谓官话是否都是河南话?

说实话,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概念不清楚。所谓河南话,到底指什么时代的河南话?到底指河南什么地方的话?要知道河南很大,各个地域的读音并不一样。在先秦,河南被几个国家分割,政权塑造语言、塑造民族。春秋时期,郑国的首都在新郑,就是现在的郑州附近;周朝的首都在洛阳,离郑州也不远,但两个国家的语言已经有了差别。

《尹文子》里面讲过一个故事,说周朝有个人带着“璞”这种东西去见郑国商人,问:“想买璞吗?”郑国商人很高兴:“当然了。”周朝人遂摸出一只死老鼠,郑国商人吓得倒退几步,掩鼻大叫:“赶紧给我扔出去,尽是细菌。”周朝人很委屈:“你刚才不是很想买璞吗?我们国家的人把没有腌制成肉干的死老鼠称为‘璞’。”郑国商人骂道:“穷鬼,我们郑国人根本就不吃鼠肉干,我们把没有治理的玉石叫作璞,那才值钱。”

郑国的创始人郑桓公是周厉王胡的少子、周宣王静的异母弟,建国以来,几代君主都在周朝兼职,关系够紧密了,而两国的语言竟然会产生误解,可知所谓统一的河南话,在那时恐怕并不存在。

从甲骨文、金文一直到战国文字的书写和通假情况来看,从商朝到秦汉,都应该有一种统一的雅言,也就是普通话。鉴于商朝的政治中心在河内,也就是商丘、安阳、朝歌一带,因此不排除商朝的普通话是以河内方言为基础的。周国曾经是服从商朝的诸侯国,上层贵族也应该说河内雅言,这才便于朝聘。后来周灭商,估计依旧沿用商朝雅言,因为文字都是承袭的,涉及文化的其他方面应该不会偏离太远。就像清灭明,也采用北京话为雅言。东周迁都洛阳,上层贵族的雅言开始不一定是当时洛阳本地方言,但肯定会逐渐受洛阳方言的影响。因此,学者多认为东周雅言的基础是洛阳音。由于周王朝天下共主的身份,各个诸侯国贵族阶层的读书音也应该是所谓的洛阳音,这才高大上啊!像楚国,那么靠南,但从楚简文字的通假情况来看,基本符合雅言读音系统。顶多有点自己的小特色,不影响大局。

汉朝的建立者刘邦是个泥腿子,平时可能说徐州方言,可他究竟是做小官的,必然能说官话;他弟弟刘交自小送到鲁国儒生那里学习六经,应该是一口山东普通话。刘邦的儿子刘盈,老师是齐国儒生叔孙通,当然也是一口山东普通话。他们的发音估计以洛阳雅言为主,山东腔为辅。山东方言和雅言的差别,就我所知,是经常丢掉辅音韵尾,另外可能就是主要元音开口要小一些。

刘邦夺得天下,起初想以洛阳为都城,大概觉得洛阳普通话味道最正——这是开玩笑,应该主要还是因为洛阳比较繁华。到了东汉,干脆建都洛阳。唐代,洛阳被称为东都,繁华程度不亚于长安,武则天常年住在洛阳,最后死在洛阳的上阳宫。总之,洛阳的地位很高大上,它的语言一定也是高贵的。

不过洛阳普通话本身也是一直发展的,和现在的河南话,包括洛阳话肯定不是一回事。上古的普通话大概有复辅音,韵母有ŋ、n、m三个辅音韵尾,声调有入声。中古没有复辅音,三个辅音韵尾还在,只是韵部分分合合,和上古不同,声调仍有入声。这些特点在现在的河南话中已经基本不存在了(少数方言点有喉塞音韵尾,属特例)。

秦汉时期的洛阳普通话,在永嘉之乱衣冠南渡时,大量传播到了南京,所以南京的上层士大夫,普通话也很正。隋代陆法言的《切韵》,一般认为是反映了当时的读书音,但随即就有很多人指出它和洛阳话有差别。陆法言也不否认,他说真正的读书音,即所谓雅言、官话,应当以金陵(南京)和洛阳为准,而南京尤其应排在洛阳之前。(其实《切韵》保留了大量古音,根本不是当时雅言的实录。)因为南渡的士大夫基本是知识家族,给南京带去了更正宗的普通话,比普通洛阳读书人语音更纯正;而洛阳沦陷胡尘,随着岁月的变迁,其本地读音早已不那么雅正了。所以,古代的雅言、官话,隋唐时期就不能数洛阳话了,更别提现在。

不过,不管是洛阳还是南京,它们的官话都在剧烈变化,反而有些逃到闽南、赣南、岭南的中原人比较保守。据语言学家研究,语言一旦传播出去,就会趋向保守,反而在其发源地无所顾忌,剧烈变更。比如美国英语的部分发音特征,就比英国的英语发音更古老。现在的洛阳乃至整个北方,基本没有了古汉语的主要特征入声(以山西地域为主的晋语除外),同样是类似的原因。

南北读音的分化从14世纪开始,北方方言奠定了现代普通话的基础,而不是所谓的古代的河南话。

刀笔吏与古人写字问题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些人,比如某个历史小说家,某个学者,某位教授,信誓旦旦地说在先秦秦汉时期,中国人写字不是用毛笔,而是用刀在竹简上刻,所以有“刀笔吏”这个词。

这个知识“科普”险些没笑得我打栽,因为稍微有点文化常识的人都知道,“刀笔吏”的意思完全不是这样。在先秦秦汉时期,也就是后世那种便宜好用的纸张发明以前,字都是用毛笔写在竹简上的。那些在官府处理文书的小吏,一旦写错了字,就直接用书刀削掉重写。所以,对那个时代的小吏来说,书刀是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就好像裁缝离不了针线。

不过用刀在竹简上刻字这种误会,古人也犯过。《考工记》里说:“筑氏为削,长尺博寸,合六而成规。”筑氏这种官,专门制造“削”这种小刀,长一尺,宽一寸。汉代郑玄注说削就是“今之书刃”,他没有说是刻字的刀,说明他还是明白的。但唐代的孔颖达就不懂了,他说:“古者未有纸笔,则以削刻字,至汉虽有纸笔,仍有书刃,是古之遗法也。”可见,他已经完全不知道所谓“书刃”不是刻字的,而是挖改错字用的。

孔颖达这么一说,流毒就开始深广了,后世很多学者都这么认为。宋代的林希逸写过一本《鬳斋考工记解》,他说得更引经据典、绘声绘色:“古人用竹简,先以火灼后,以削刀刻而为书,汉人犹曰刀笔吏,孔安国所写《尚书》,犹用竹简,是古制犹在也。”有关刀笔吏的意思,我们前面已经解释过了,完全不是他说的那样。至于孔安国用竹简写《尚书》,也是毛笔写上去的,不会是刻的,而且用刀在竹简上刻字,也不符合逻辑。竹简使用之前,都经过削治,去除了水分,除掉了篾青,刀刻上去,字迹哪里看得清?就算刻在石头上,也需要拓印出来才显眼啊!日常公文要这么干,还有什么效率?古人会做这种不经济的蠢事吗?后世书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闭门胡思乱想,可见一斑。

其实不单竹简,就算是甲骨文,也有先用笔写好再刻字的情况。可见,上溯到商代,已经有毛笔了。现在出土的战国竹简很多,都是毛笔书写的。况且那时经常用缣帛当书写材料,总不可能用刀在布帛上刻字吧?

学者之所以会误以为早期用刀刻字,估计还是受了一则传闻的毒。

《古今注》里说:“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毫为被,所谓苍毫。”于是很多人以为,毛笔是到秦代的蒙恬才发明的,还说后世改进了毛笔,用兔毛,精益求精。其实战国早中期的信阳楚墓已经出土兔毫笔了,比蒙恬要早两百年呢。商代肯定有毛笔,只是时代过于久远,腐朽不存罢了。

在竹简时代,有笔必有刀,就像现在小学生有铅笔必有橡皮擦,所以在秦汉时期的书中,“刀笔”一词挺常见。《汉书·朱博传》里说,朱博任左冯翊(近畿省份行政长官),听说府中的功曹(类似省组织部部长)为人不地道,收受贿赂,于是召见,丢给功曹竹简和笔,说:“仔细想想,你自己一生中犯过什么错,全部写下来,敢隐瞒半个字,我要你的命。”功曹吓得要命,把竹简写得满满的。朱博讯问了一番,知道对方没敢隐瞒,于是让其坐下,扔给他一把书刀:“这回就算了,以后可不许再犯,把刚才写的都削掉吧。”功曹还以为自己死定了,一听,感动得屁滚尿流,从此勤勉做事,再也不敢马虎。

到了晋代,纸张开始普及,越发便宜,从此小吏屁股上那把书刀就逐渐消失了,刀笔吏这个词也流进了历史的大河,再也没有回来。

古代的标点符号

有一个问题我也被经常问到:古代没有标点符号,如何断句?

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疑问,确实让人困惑。我们所见的线装书大多数是没有标点符号的,出土的先秦秦汉简牍也基本没有什么标点。不过,古代虽然没有标点符号,却有别的办法断句。出土的竹简显示,简牍上的文字,遇到书写者预计阅读者有可能产生理解困难的地方,会画上一条短横,表示在那里点断,免得读者痛苦。这点在《侯马盟书》《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马王堆汉墓帛书》中都出现过,而且出现得很频繁。

长沙简牍博物馆,马王堆汉简《天下至道谈》(复制品)

在传世书籍中,这种标点就更多了,有圆点、顿号似的点、三角、方块等各种类型,非常丰富,有的和现在的标点几无区别。出土竹简中,还经常出现一个墨迹浓厚的符号,有点像现在的“乙”字,都写在一行的结尾,表示这段全部完结,要另起一行记述他事。《楚辞》之外,出土竹简中还经常出现用两条短横表示的重文符号或者合文符号,表示这个字其实是两个字,但用法很复杂。比如《侯马盟书》“盦章自质于君所=敢俞出入于赵尼之所=及孙=”,这里的三处两条短横是重文符号和合文符号,应该释读为“盦(熊)章自质于君所,所敢偷出入于赵尼之所及子孙”。也就是说,第一个“所”字后是重文符号,表示这个“所”字其实是两个“所”。第二个“所”的后面是合文符号,因为简中“之所”两个字写得很紧密,只占一个字的位置,因此这个合文符号表示这是“之”和“所”两个字。“孙”字后的应该叫重文兼合文符号,也代表“子孙”两个字,因为“孙”包括“子”字,所以为了节省笔画,干脆就合并成一个字形。

有很多古书确实没有标点符号,但不影响阅读,为什么?因为有很多虚词,比如“之乎者也”都位于应该句读的位置,相当于提示读者:要断句了哦。当然也有不少情况既无标点,又无虚词,就要靠现代人猜了。只是在当时,肯定不影响理解,否则就起不到文字的作用了。我们现在愤怒古书没有标点不好读,是因为我们文言水平低,读不懂。但没有关系,文言水平低,不等于文化水平低。做一个现代人,不大懂古文,也并不损失什么。

古人写书多顾虑

古代读书人少,但也有一些特别卓异的,读到一定境界,就想卷起袖子,自己当作者,也写那么一部。不过,在那个时代,写书非常麻烦,主要麻烦在,还没发明纸。当然,我说的是比较古的古代。

没发明纸,只能写在木头和竹子上。这两种材料都不能直接写,要先整治。木头贵,不如竹子经济,所以古代的书多称为“竹书”,或者“简书”,“简”是竹字头,本义就是竹片。我以前以为制作竹简很容易,把竹子斩下来,剖成一片片就行了。后来看出土的竹简,主要是楚国的竹简,那是两千多年前的真东西,唐宋以下的大儒们都没见过,才知道没那么简单。楚简削治得非常薄,非常窄,简直像睡觉用的竹席篾片一样,可见整治竹简很不容易。因此古代人家里穷的,实在想写点什么,宁愿剥树皮晒干了写字,东汉大儒贾逵就这么干过。有的则写在墙上、树叶上。总之,对穷人来说,著述特别不容易。

至于字数,每支简多的可以写四五十个字,少的二十多。汉代中期以后,《论语》是当时贵族的必读课本,因为很短,只有一万五千多字,而这种书,一般行列较疏,每支简的字数较少,比较讲究。以一支简二十五个字计算,也要写六百多支。竹子削得再薄,也是有一定重量的。所以,写一本书,势必很笨重。

东方朔当年初到长安,给朝廷上书,总共写了三千支竹简。估计他家不是太穷,否则每天谋生,累死累活,哪有闲工夫干这事?三千支竹简,大概能写七八万,甚至十来万字。当初公车令特别叫了两个精壮大汉来搬,累得气喘吁吁,只能勉强抬起,再也走不动一步。要运到皇帝跟前,恐怕必须跑几个来回。史书上说,秦始皇每天要看一百二十斤奏章,秦代的一斤等于现在的半斤(250克),一百二十斤则相当于现在的六十斤(30千克),似乎还没东方朔那篇奏书字多。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带着稿子去见他的出版商,虽然是用纸写的,却也写了厚厚几捆,请人搬到的出版社。要是他生在东方朔的年代,雇几辆车来运,一点都不奇怪。

最有意思的是东汉的吴佑。他爹叫吴恢,当过南海太守。吴恢是个喜欢读书的官吏,读了很多书,不满足,还想写一本。吴佑当时十二岁,劝老爸别写,吴恢奇怪地说:“为什么?著书立说可是千秋功业啊!”吴佑说:“时机不对啊!南海这个地方非常偏僻,远离朝廷,却物产丰富,各种各样的珍稀奇怪之物应有尽有,朝廷中不少人盯着呢。您写一本著作,肯定要费很多竹简。这些竹简非常重,他日您任满回乡,势必要用好几辆车来载送。这样一来,必然惹出麻烦。什么,您还是不明白?以前伏波将军马援也来过这边,看到这里的薏苡好吃,就专门装了几车,运回北方。谁知遭人诬告,说他运的是几车明珠。伏波将军那么大的官尚且被人诬陷,何况是您?还是尽量避嫌较好。”吴恢一听,抚摩着吴佑的背说:“我的遗传基因不错,竟然生出一个这么聪明的儿子!”

因此,吴恢没有留下任何著作,如果那时有纸张,我们就不会这么遗憾了。

(本文摘自史杰鹏著《古人的活法:中国古代生活常识》,华龄出版社,2026年1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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