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最高检张晓津:“十五五”开局,以高质效办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从预期收益、约定代持到政商“旋转门”,新型腐败手段日趋隐蔽复杂;从金融、国企到教育、医疗,重点领域系统整治持续深化。“十五五”开局,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反腐败检察职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职务犯罪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接受澎湃新闻专访时,重点阐述了检察机关如何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协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的一年,将强化依法履职、协同履职,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基本职能、基本业务、基本能力建设,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检察工作全局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为“十五五”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晓津介绍,最高检将强化政治引领,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谋划好履行好职务犯罪检察职责。突出高质效办案,依法充分发挥反腐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办案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参与重点腐败问题治理,协同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加大对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惩治力度。积极参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张晓津还指出,最高检将持续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重点行贿行为,强化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和纠正工作。加强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协同配合,配合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和反跨境腐败工作,推动完善落实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缺席审判程序,指导依法做好外逃归案人员起诉工作,协同织密惩治腐败犯罪的法网。
此外,张晓津还提到,将强化职务犯罪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建好用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加强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力量的带动、辐射作用。加强新型和隐性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继续开展实务研讨交流,组织优秀公诉意见书评选等活动,引领提升履职办案能力。
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当前查办腐败犯罪的重难点
澎湃新闻:当前腐败手段日益隐蔽复杂。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穿透“合法外衣”,精准认定权钱交易的本质?在统一司法标准和提升检察官跨领域办案能力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张晓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当前查办腐败犯罪的重点、难点。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把握腐败行为“权钱交易”的本质,强化打击惩治,不给任何形式的腐败犯罪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落实最高检党组“三个善于”要求,做到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确保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犯罪的依法惩治。
一是协同完善办案工作指引。围绕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制定了《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组织修订《职务犯罪常见罪名释义及证据指引》。针对预期收益形式受贿等问题,研究在“两高”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相关条款。结合办理商业机会型受贿等疑难案件,总结经验规则,形成相关案件审查要点等办案指导文章。
二是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针对放贷收息、购买原始股获利、虚增交易环节获取差价等新型受贿犯罪,最高检选编一批依法惩治新型、隐性受贿犯罪指导性案例,重点指导对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拟于近期印发。针对疑难争议问题,探索选编各地办案效果好的案例,以简报等灵活的形式提供各地参考、借鉴。下一步还将继续选编相关典型案例,强化对下指导。
三是持续提升队伍能力素养。聚焦办好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与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高等院校的检学研交流合作,为检察办案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重点对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腐败形式加强研究,开展征文和实务研讨活动,促进进一步统一认识和办案规则。结合办案中遇到的新问题,以专题调训班和视频讲座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培训,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培养办案力量,持续提升办理相关案件能力水平。
澎湃新闻:近年来,检察机关参与了金融、国企、体育等多个领域的系统整治。请问在将“个案查处”拓展为“行业治理”的过程中,检察建议等机制如何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将重点参与哪些领域的整治?
张晓津: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参与金融、国企、体育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普遍性或系统性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助力系统施治、源头防控腐败问题。
一是提升检察建议精准性。摒弃就案办案思维,锚定问题根源,结合重点领域案件呈现的类型化、典型性问题,对案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案件特点、行为模式、规律等,剖析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潜在风险,及时制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如天津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国有贵重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系列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该企业在公司治理、内部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存在管理漏洞,遂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发展。
二是提升检察建议规范性。最高检将持续通过制定工作要点、评选优秀检察建议、下发情况通报等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规范化水平,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年,最高检评选发布6件医药卫生领域优秀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促进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效。
三是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构建检察建议制发、签收、整改、回复、回访等闭环式管理机制,破解“重制发、轻落实”的难题,同时将检察建议与警示教育、法治宣讲等相结合,巩固以案促治成效,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对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一是协同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拟编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国企管理人员为亲友谋利以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典型案例。加强有关行业性腐败问题研究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助力行业深层次治理。
二是着力办好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案件,研究提炼相关办案规则,及时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指导依法办好相关案件。
三是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配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相关腐败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严惩行贿,强化贿赂犯罪一体防治
澎湃新闻:“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坚定立场。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在推进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方面有哪些做法?
张晓津: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加大受贿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依法严惩行贿犯罪,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强化贿赂犯罪的一体防治。针对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存在的办案理念不适应、利益认定难、工作机制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从理念、实践、机制层面不断探索解决路径,协同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
一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摒弃“重受贿轻行贿”“重定罪轻追赃”的办案思维,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充分重视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对于精准惩治行贿这种典型的贪利型犯罪的重大意义,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行贿犯罪案件,促进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2025年,检察机关起诉行贿犯罪3200余人,同比上升约7.3%,相关案件同步开展了追缴和纠正不正当利益工作。
二是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并抓好参照适用。经梳理各地办理的相关案件,最高检已联合最高法院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覆盖不正当财产性利益的认定标准、数额计算、孳息追缴以及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的纠正等实务问题。将持续抓好典型案例的参照适用,并探索发布指导性文件,为各级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具体明确的办案指引。
三是探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开展研究论证,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产性利益追缴的计算方法、非财产性利益纠正的具体程序,促进在办理行贿犯罪案件时积极开展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工作,以更加有力惩治和预防行贿犯罪。
加大对洗钱犯罪惩治力度
澎湃新闻:打击涉腐洗钱是切断腐败利益链的关键。检察机关在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加大涉腐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方面,有哪些新进展?
张晓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一是认真落实贪污贿赂犯罪与洗钱罪“一案双查”机制,注重审查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收益的去向和转移过程,协同健全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办案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合力。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1400余人,同比上升约36.3%。
二是认真抓好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工作,加强贪污贿赂类洗钱案件办理指导,在办理某中管干部贪腐犯罪案件中,首次依法认定洗钱犯罪并提起公诉。
三是总结职务犯罪办案中的反洗钱经验,拟编发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聚焦民生严厉打击“蝇贪蚁腐”犯罪
澎湃新闻:中央强调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检察机关在惩治“蝇贪蚁腐”、守护民生福祉方面,将如何进一步发力?
张晓津:检察机关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高质效办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医疗领域职务犯罪1800余人、教育领域职务犯罪17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300余人,同比上升约7.5%,其中村组织工作人员900余人,同比上升约4.4%。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紧扣民生关切,强化依法履职、协同履职,积极参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惩相关领域职务犯罪,协同筑牢民生领域司法防线。
一是持续加大精准惩治力度。聚焦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医保基金、校园餐、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严厉打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侵占等“蝇贪蚁腐”犯罪,强化提前介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及出庭指控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健全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同配合机制,对涉案财物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及时有效挽回人民群众损失,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抓好“两高”联合印发的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的参照适用,同时充分发挥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6年,进一步发布相关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缺位、监督不足等问题,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招投标流程、加强资金监管与追踪机制,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蝇贪蚁腐”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澎湃新闻:面对新挑战,专业化队伍是保障。最高检将如何解决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上热下冷”或基层能力不足的问题?
张晓津:面对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贪腐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带来的挑战,最高检持续强化职务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一是优化业务指导模式。最高检坚持把对下指导工作放到与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了检察官办案组按照辖区划分指导省(区、市)的分片指导,以及以职务犯罪案件类型、重点领域为重点的专项业务指导模式,落实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和备案工作相关规定,及时了解片区内检察院办案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情况,协调指导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最高检正在修订完善相关规定,简化报送和反馈流程、突出指导重点,促进提高交流互鉴和业务指导的质效。
二是探索优化业务培训方式。健全监检法人员同堂培训机制,引导共同落实好反腐败法律法规,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尺度标准。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举办“职务犯罪办理能力提高班”,全国20余个省份举办省级层面监检法同堂培训,1万余名监察、检察、审判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拟根据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需求,举办专题调训班及短平快的视频讲座,通过专题授课、案例教学、庭审观摩等灵活形式,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办案人员证据审查、实体法适用及出庭公诉等方面的能力。
三是坚持以案代训,促进办案质量标准一体化建设。四级检察机关均直接办理一审公诉案件,已形成上下一体、协同发力的办案制度机制,持续巩固办案成果和质量。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构建覆盖全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审判监督阶段的质量标准体系,引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整体提升。
四是加强队伍管理制度化精细化。将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围绕构建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推进职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办案指导文件制发,细化完善办案质效标准及操作流程,优化案件分配、交办、集中办案等管理规定,健全办案责任落实机制。充分发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办案任务、案件质量等情况动态调整团队名录和人才库成员,为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驱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