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梁捷 看理想


原来,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斯坦福大学的两位著名学者,一位叫做米尔格雷姆(Paul Milgrom),另一位叫做威尔逊(Robert Wilson)。据斯坦福大学官推说,诺奖委员会一直联系不上米尔格罗姆,只联系上了威尔逊。
于是作为邻居的威尔逊,不得不和妻子一起半夜跑到了米尔格罗姆家门前,通过门铃通话把获奖的消息告诉给了他。好在他俩不仅是学术研究上亲密的合作者,住得也很近。
他们之所以能够获奖,是因为在“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新型拍卖形式的发明”上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什么叫做拍卖理论,又如何来理解诺奖委员会给出的理由呢?这个问题还真有点复杂,我们要从头说起。
讲述 | 梁捷
来源 | 01.
博弈论彻底改变经济学面貌
我们之前介绍过一位学者,约翰.纳什(John Nash),也是电影《美丽心灵》的主人公。他因为提出了“纳什均衡”,这是博弈论里奠基性的贡献,所以在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而纳什开创的博弈论则不然,博弈论不是开创一个新的研究方向,而是会掀起一场革命,彻底改变几乎所有经济学领域的面貌。
博弈论是一种分析方法,一种工具。但它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可以运用到经济学的各个领域。
比如说,产业组织,这主要是研究一个产业内不同企业关系的学问。产业组织是一个很古老的研究领域,后来玩不出什么新花样,研究者就慢慢少了。
但有了博弈论之后,产业组织的面貌焕然一新。
大家发现,可以把不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描述为博弈,因为大家都是既竞争又合作,既不可能一心一意,也不必总是你死我活,而是争取在这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就是纳什均衡。所以,很快有学者用博弈论把产业组织涉及的问题都重写了一遍,这个领域就活了过来。
同样道理,掌握博弈论这门最新武器的学者变得野心勃勃,开始进军其他各个经济学领域,比如机制设计理论、公司金融理论、契约理论,再比如拍卖理论。而这次的诺贝尔奖,就颁发给了拍卖理论。
02.
四种常见的拍卖形式
经济学家很早就开始研究拍卖行为,可以追溯到1960年代,一直延续到今天。而且打开诺贝尔奖的历史来看一下,这并不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一次颁发给拍卖理论。我们至少能找到两位确定无疑的先驱。
1996年,诺贝尔奖颁发给了维克里(William Vickrey),表彰他在激励机制方面的贡献。维克里是1914年出生的人,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已经82岁了。他在得知自己获得诺奖之后的第三天意外去世,没能参加最后的颁奖典礼。
他主要是一个财政学者,1949年出版了《累进税制理论》,强调了累进税对个人的激励作用。当时还没有博弈论工具,维克里是用传统方法论述激励机制的。而在今天,激励机制已经完全采纳了博弈论的分析框架。
而维克里另有一项重要发现与拍卖有关。他在1961年发表了一篇论文,区分了四种基本的拍卖形式,从而开创了拍卖理论这个研究领域。常见的拍卖形式有四种:
第一种是价格不断升高,“价高者得”的英式拍卖。比如我们看到的佳士得拍卖艺术品,你出五百万,我出七百万,水涨船高,最后无人应答,拍卖师一锤定音,由出价最高的人获得。这就叫英式拍卖,也是最常见的拍卖方式。
第二种是反过来,价格不断降低,“最先出价者得”,这叫做荷式拍卖。这种拍卖方式据说在荷兰出现。荷兰是鲜花之国,每天有大量的鲜花出售。比如一大捆玫瑰花,从一个很高的价格开始拍,大家都觉得太高,就等等看。每隔几分钟,价格就往下调一档,随着价格不断往下降,就逐渐趋近每个人的心理价位了。但是大家还在犹豫,要不要出价。只要你出价就能获得这个标的,但是如果你不出价,价格就可能继续往下走,过一会你就可以用更低的价格获得这个标的。
但是你也必须冒一定的风险,如果你不出价,其他人出价了,就把东西拍走了,也没有等会儿的事了。荷兰的鲜花市场,现在仍然是以这种方式拍卖的,这种拍卖形式一样相当惊心动魄。
第三种叫“密封价格”拍卖。具体而言,多个竞标人分别写下自己的报价,装在信封里,交给拍卖者。拍卖者收集信封以后,打开比较,价高者得,或者价低者得。这种拍卖方式经常被用于项目招标。因为它直截了当,节省时间,每个人只出价一次,没有第二次机会。
当然我们也知道,这种密封价格拍卖存在一定的漏洞,如果竞标者相互认识,相互勾结,就可能串通了一起报一个极低价。当然了,竞标者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往往也靠不住,即使相互勾结了,最终也未必信守诺言。
最后一种拍卖方式,叫做“二阶密封价格”拍卖。它的形式与前面的密封价格拍卖很像,每个竞标人分别写下自己的报价,装在信封里,交给拍卖人。结果仍然是报价最高者得,但只他只需要支付报价第二高者所报的价格就可以了。
举个例子,比如你要买一幅画,你的估价是200万。但你是否写上200万呢?且慢,你马上会想到,旁边的人也盯着这幅画,他可能乱写个价格,比如500万。他写500万,这个数字高得离谱,但这样就可以把这幅画买到手。他最终只需要支付第二高的价格,也就是你写的200万,仍然是一个合理的价格。
那么你是否要惩罚他,比如你写个1000万,这样足够压倒他的500万,把这幅画抢到手。但是最终你必须支付次高价格也就是500万,而你对这幅画的估价只是200万,你就净亏损300万。所以你必须权衡,既要争取到这个标的,又不应该让它高于你的估价,否则你就应该放弃这个标的。这就是二阶密封价格拍卖的精髓。
03.
拍卖理论的先驱者
介绍完这四种拍卖方式以后,问题就来了。在现实中,作为拍卖者,总是希望拍出来的结果越高越好。即使是敲锤的拍卖师,也希望拍得更高,这样他才能获得更高的佣金。那么应该采用哪一种拍卖方式呢?这四种拍卖方式拍出来的结果,会有什么样的差异?
维克里在1961年的论文中,天才地指出,同一拍卖品使用不同拍卖机制,不管采用哪种拍卖形式,给拍卖方带来的期望收益都相等。
也就是说,这四种拍卖方式是等价的,怎么拍都行,怎么拍都不会影响最终拍卖收益。这个结论叫做“收益等价定理”,标志着拍卖理论作为一门学问,正式诞生了。
维克里虽然发现了“拍卖等价定理”,但还没有从理论上严格证明它。真正完成维克里工作的是比他年轻一辈的博弈论专家迈尔森(Roger Myerson)。迈尔森利用机制设计的方法,进一步完善了维克里的理论,用数学证明了它的有效性。
这样一来,“收入等价定理”就成为拍卖理论中的核心定理,不可动摇。2007年,诺贝尔奖颁发给了迈尔森,表彰他在机制设计领域的杰出贡献。
这个表彰当然也没错。迈尔森确实在机制设计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他在拍卖理论方面的贡献同样影响深远。
诺奖委员会给出的获奖理由,往往只是为了便于传播,而无法有效涵盖一个学者的全面思想。例如爱因斯坦是因为他发现的光电效应而获得诺奖,而他更重要的贡献应该是相对论。这种现象在经济学里也非常常见。
前面说过,博弈论彻底改变了经济学的面貌。所以一批学者手持博弈论的工具,杀入经济学的各个领域。很多人都在多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因为这些工作存在大量相通之处,它们底层最根本的语言都是博弈论。
所以自纳什以后,诺奖委员会表彰了很多次机制设计、契约理论,甚至表彰信息经济学或者行为经济学的研究,背后都在肯定博弈论对于经济学的巨大影响。
04.
拍卖中的私人价值与公共价值
前面介绍了维克里的“收益等价定理”,四种不同的拍卖形式拍出来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英式拍卖的场景远远多于其他三种,拍卖者明显更喜欢英式拍卖。其中有什么道理吗?这就与米尔格雷姆以及威尔逊的研究有关了。
威尔逊发现,维克里以前研究的那些拍卖,有一个前提假设,那就是标的的价值只是私人价值。
如何理解私人价值?比如说,我们现在竞拍的标的,是与梁文道先生共进晚餐的慈善拍卖,拍得的收入会捐献给某个慈善基金会。这时候,你愿意为这顿晚餐支付多少钱?这个拍卖的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价值。你完全在拷问自己的内心,但并不关心其他人对于这顿晚餐的估价。
但是我们再来看另外的一些拍卖。比如说,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地方生产的一类石头可以叫做翡翠,那就是缅甸。所有的翡翠原石最初都必然是从缅甸流出来的。每年,缅甸政府都会举办翡翠公盘,也就是拍卖会。一块块的石头就摆在那里,让大家出价。只有在公盘里拍下来的翡翠原石,才可以合法地带离缅甸。
缅甸的翡翠公盘上,总是有大量的中国商人。不会有人是出于对翡翠的热爱而去拍卖原石,去缅甸公盘拍翡翠的人,最终反正一定是要转手出售的。但是翡翠原石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一块石头摆在那里,即使已经切开一部分表皮,你可以看到一部分的颜色,仍然很难通过这个窗口来判断原石的其他部分。
竞拍者应该为某一块原石出多少价格?这是一件很微妙的事。石头的价值摆在那里,不会变,无论谁把它拍下来,然后去掉表皮、打开,里面的结果都是一样。只不过事先无人能够有效准确地判断它的价值而已。
公盘拍卖一般采用暗标,也就是密封价格拍卖,每个人有一次出价机会,互不知情,价格者得。但是有一点,当你得知你成功中标、成功拍卖到一块原石以后,你应该高兴还是难过?照理说,你应该高兴,因为你得偿所愿,终于拍到这块石头。
但你必然会想,同样的一块石头,为什么别人的出价都没有我高?这块石头,我觉得价值100万,为什么别人都觉得不值100万,难道是我看走了眼?作为拍卖赢家,你必定陷入到这种痛苦之中。
这种现象,经济学家给了它一个名称,即“赢者的诅咒”。
05.
一位莽撞的收藏家改变了拍卖的命题
威尔逊的一项研究指出,面对具有不确定性公共价值的标的时,竞拍者的出价会低于他自己的评估价值。
不确定性越大,那么出价就越低,甚至可能退出拍卖。因为对于竞拍者来说,成功拍到标的的诱惑固然很大,对于“赢者的诅咒”的恐惧也很强大。
那么我们能否把拥有私人价值的拍卖和拥有公共价值的拍卖区分开来呢?恐怕不能,因为私人价值与公共价值经常纠缠在一起。
我们不妨以艺术品拍卖为例,聊聊一位著名的艺术品收藏家的故事。众所周知,艺术品收藏的门槛很高,尤其是传统艺术品,门槛更高。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你需要了解艺术品本身的学术价值。第二,你需要了解艺术品真伪的鉴定方法。第三,你需要了解这件艺术品在市场上的近似价值。
艺术品市场是一个很特殊的市场,多年来形成很多惯例,外人很难在短时间内搞清楚。不是所有艺术品最终都能进入艺术品市场交易,一件艺术品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交易。收藏家对于艺术品交易还会遮遮掩掩,而不像一般企业家那样交易得理直气壮。
直到有一位收藏家很莽撞地闯入艺术品投资领域,为我们揭示了很多有意思的命题。

他很清楚,其他参加拍卖会的人对拍品的私人价值和公共价值都有清晰判断。所以他就看着,如果别人不举牌,他也不举牌,没有人抢的东西无法证明它的公共价值。只有某件作品引发场上的争夺,不止一人举牌竞争,他才开始关注。
大家都要抢的东西是好东西。他会等到争夺快要告一段落,最后阶段了,他才举牌介入,与最后剩下的一两个人竞争,不计成本,你死我活,一直举牌到拍中为止。他纯粹是从公共价值这个角度介入艺术品拍卖。
有时候会有人在拍卖会之前找到他,有人愿意把拍品在拍卖会前以略低的价格卖给他,但是他一律拒绝。他表示,他情愿在拍卖会上,光明正大地以更高的价格把作品拍下来,也不愿意在拍卖会前偷偷摸摸以较低的价格买下来。
很多人对此表示不解,为什么要这样烧钱呢,同样购买这件作品,你不是多花了很多钱吗?但我们利用拍卖理论进行思考,这个问题就很简单了。
收藏家并不看重作品的私人价值,只有通过拍卖会的竞争,通过大家的轮番举牌,它的公共价值才得以凸显。其他竞争者的举牌,虽然最后并没有获得这件作品,但举牌所显示的信息具有重大价值。
所以收藏家的目的不是获得这件作品,那只有私人价值的意义。收藏家的目的,是通过公开拍卖,广而告之地拍下这件作品,这才能明确它的公共价值,这才是收藏艺术品的正确姿势。
06.
释放信息越多,越能拍出高价?
米尔格雷姆就研究了这类同时具有私人价值和公共价值的拍卖。他敏锐地意识到,竞标者对于拍卖品的估价可能与其他竞标者估价相互关联。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竞标者对拍卖品的估价发出强烈的信号,其他竞拍者看到这一点,自己的估值信号也会变得强烈。
所以,维克里的“收益等价定理”认为四种拍卖形式所导致的结果相同,这就忽略了一点,不同拍卖形式所释放的私人信息数量不同,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拍卖结果。
英式拍卖是一种释放私人信息最多的拍卖形式,每个对竞拍品有意思的人都会尝试举牌,一场拍卖下来,可能要举无数次牌,耗费不少时间。
荷式拍卖释放的信息极少。因为只要第一个人开口,拍卖就结束了。其他人可能懊悔,可能麻木,但这些内心戏码都无法为外人得知。密封价格拍卖也是一种揭示信息极少的拍卖。所有人写好信封以后,公布结果,只需要几秒钟。每个人只知道自己的出价以及最终的中标价,对于其他一无所知。而二阶密封价格拍卖,揭示的信息还稍微多一点,每个人会知道第一高的价格和第二高的价格。
在拍卖场上,每一点信息都至关重要。米尔格雷姆证明,随着越来越多的私人信息被揭示后,揭示信息多的拍卖形式收益是最高的。
所以传统的升序英式拍卖就会比降序荷式拍卖或者投标要产生更高的收益,而二级密封价格拍卖的收益在英式拍卖与荷式拍卖之间。
米尔格雷姆的研究,为市面上英式拍卖远比其他形式拍卖更为流行提供了解释。
07.
不妨多懂一点拍卖理论
我们再来讨论“赢者的诅咒”这个问题。赢者的诅咒,只对于那些有私人价值的竞拍者有意义,他们会评估自己是否买贵了。而对于前面那位收藏家而言,不存在什么赢者的诅咒。他一定每次都买得贵,拍卖行很高兴,媒体也很高兴,今年秋拍某人作品又创纪录等等,这些都是公共价值。
米尔格雷姆和威尔逊的研究给我们很大的启示。
过去我们认为,市场上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占优的一方总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占便宜,所以必须保持甚至拉大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但在拍卖场上,结果正好相反。
比如利用荷式拍卖的形式来拍,竞拍者没法获得什么信息,一直小心翼翼地计算,不敢出高价。即使拍到手,还在算计是否拍贵了,是否碰到赢者的诅咒。
反过来,如果用英式拍卖的形式来拍,竞拍者在整个过程中能获取大量别人的信息,但是他们反而变得坚定,竞拍者对竞拍对象私人估价的信念变得牢固,最终有可能拍出高价。
所以,拍卖方应该在拍卖开始之前,向竞拍者提供尽可能多的有关商品价值的主观信息。

1993年,米尔格雷姆和威尔逊参与设计了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无线电频谱牌照的拍卖。什么是无线电频谱?无线电有不同的波长,长波的频率低,但传播距离远;短波频率高,但传播距离近。但一般无线电并不是每个波段都可以用的,比如有些波段是保留给海洋上的海事通信的,有些波段保留给航空电台,那么剩下可用的波段,就像商业用地一样,变得越来越稀少了。
美国管理这些波段频谱的机构叫做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很多波段过去都已经被各种商业公司占了,有时候FCC可以用合适的理由把它收回,有时候却没办法。联邦通信委员会只能分配一部分可以分配的频谱,过去主要是通过听证会或摇号方式来分配。但是听证会非常耗时且昂贵,也无法保证把无线电频谱牌照授予最合适的机构。而且美国法律支持,用户可以转手倒卖频谱资源,情况就变得更复杂。
米尔格雷姆和威尔逊做足了功课,为这次拍卖设计了一种名叫“同时向上叫价”的拍卖机制,吸引美国四大电信运营商以及几十家地区性小电信运营商参与竞拍。这不是英式拍卖,而是很多轮的密封价格拍卖。
在每轮拍卖中,竞拍人为自己想要购买的一个或多个频谱分别报价,提交信封。报价是不公开的,每轮报价结束,拍卖方只公布每个频谱的最高报价,并基于这个报价确定下轮拍卖中每个频谱的起始价。下一轮拍卖开始后,上轮拍卖的最高报价仍然保留,直到被更新的最高报价所取代。
拍卖全过程都放在网上进行,每天开放三次一小时的窗口,全国各个商家在同一平台竞价。整个过程都在网上公开,最后的结果也是公示存档,保证拍卖的公平透明。这种精心设计的拍卖方式,成功地避免了搭便车、合谋以及“赢者诅咒”等常见问题,最终大获成功,为FCC赢得了理想收益。现在,这种拍卖机制也已被欧洲多个国家学习,应用到各自的拍卖活动中去。
米尔格雷姆与威尔逊在理论上极大地推动了拍卖理论的基础性研究,同时又成功地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之中,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他们一直是诺贝尔奖的热门人选,终于在2020年获得了这项荣誉。

原标题:《为什么是拍卖理论获得了诺贝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