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社记者 张纯
《千人大所看盈科北京》专题报道之一
20年盈科:与中国法治建设共同成长
——专访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郝惠珍律师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社会治理正确的打开方式。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此后,社会主义法律创制迎来快速发展。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七部法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了“一日七法”的美谈。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又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79部。
70多年来,法治的时代命题不断嬗变发展,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
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制度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有效组成,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执业32年的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郝惠珍见证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法治建设的飞速发展,也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辉煌进程。
在即将迎来党的百年诞辰之际,让我们跟着这位“老”律师,放眼以往的峥嵘岁月与光辉历程,追寻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建设。
郝惠珍律师
因势而谋
开启社会主义法治新纪元
新中国法治发展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过渡时期法制”阶段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这部宪法首先确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初步开创了一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构建新中国宪法秩序的道路。
这一阶段,我国的法治建设仍处在探索时期。
记者:1954年9月20日,我国第一部宪法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宪法的颁布和实施是这一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为什么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第一部宪法的出台,中间隔了五年时间?
郝惠珍:1949年,毛主席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但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兴,我们还是在摸索中前行。新中国成立之初,尚不具备立法条件。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在人们面前勾画了一幅完整而清晰的建设新中国的蓝图,在全国人民中形成共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截至1952年年底,大陆除西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彼时,我国国民经济建设逐渐恢复,大家愈发意识到需要一部法律来规范秩序,所以宪法提到了议事日程。
记者:虽然1954年已经颁布了第一部宪法,但是中国经历了漫长的特殊历史时期,中国法治化建设其实处在一个长期的探索和过渡的状态。直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应该说吹响了法治建设一个新的号角。
郝惠珍:是的,应该说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风,我们律师业也迎来了春天。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全会作出两项最重要的决定:一是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发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号召,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工作方针。
1979年12月,司法部恢复不到三个月,就发出《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但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后,实际上对律师的称谓、地位和现在也不一样。当时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地位和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是一样的,属于公务员,属于公权力的附属。
记者: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之后出生的人,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个字都不陌生。“十六字方针”最根本的是什么?
郝惠珍:在当时讲,最主要、最核心的是有法可依。
提出有法可依,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任务:立法任务迫在眉睫。所以在1979年1月,成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一经成立之后马上投入工作,不到4个月的时间,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制定了刑法、刑诉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法律。1979年7月,这七部法律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就是中国法制史上著名的“一日七法”。
记者:法律有了,是否人民的权益就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郝惠珍: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定之后要发挥它的作用,要让全国人民都了解相关法律。从1986年开始,中国连续实施了7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也就是说,从1986年开始,在亿万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常识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此之后,以五年为一个单位,不断地进行普法教育,这也是我们司法或者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中国的普法活动一直坚持到今天。我们说从无到有,也正是这个普法的工作,让我们所有的老百姓一点一滴地积累,让我们大家从不懂法、不知法,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应势而动
开启依法治国新时期
新中国法治发展第二阶段:1979年-1997年“社会主义法制”阶段
从1979年至1997年,我国先后制定了多部重要法律,法治建设驶入蓬勃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八二宪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架构,使改革开放在总体稳定的社会秩序中渐次展开,为恢复社会秩序和开展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基础。
记者:在经历了20年的法治建设之后,到了1997年,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又迎来了一次历史性的时刻。那一年,党的十五大胜利召开,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那么,为什么把“依法治国”这四个字,称为我们法治建设上的一个突破呢?
郝惠珍:依法治国,确立了我们国家依法理政的基本方略,也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新阶段,使我们国家的法治发生了一个质的改变。
提出来的基础在哪儿呢?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法学界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真理是越辩越明,这场讨论的结果是以党中央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针战略。依法治国战略的确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彻底改变了我国千年以来封建历史中的传统思路,彻底地否定了人治。
1999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被庄严地写入宪法,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记者:这个时期正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一个过程。与此同时,党的十五大把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定性为社会中介组织。盈科是在什么契机下诞生的?
郝惠珍:刚刚提到律师业的发展分为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律师被定性为国家公务人员,后来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从十五大开始,律师的定位变为中介机构服务人员,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定位,它确立了将律师推向市场的重要的地位。
2001年6月,国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律师执业机构向以独立、公正的市场中介机构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向迈出重要一步,律师业被纳入市场的轨道。盈科所正是伴随着这次改革而诞生的。
2000年,我是在国办所改制之后出来;2001年,我成立了盈科。这一年,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很多外资企业进入了中国,更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给中国市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和更加广阔的空间。在这个大背景之下,更需要法律服务、法律人才,盈科所应运而生。
记者:从依法治国的提出一直到2010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一阶段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绩?
郝惠珍:法治建设有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2011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正式宣布,一个立足于中国法治建设,适合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治体系已经基本建成。这个法治体系以宪法为主线,民法和其他多部法律为主干,包括一部宪法、236部法律、690多部行政法规和8500多件地方性法规,真正形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对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很好的指导作用。
顺势而为
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新中国法治发展第三阶段:1998年-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阶段
在这一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世界现代法制史上最具标志性事件,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其影响广泛而深刻。
记者:这么多法律密集出台,其中2007年对律师法也进行了修订。对律师的管理进一步加强。
郝惠珍:对,2007年律师法的修订,对律师的定位再一次做了更加明确的表述。律师发展的四个阶段:国家公务人员、国家法律工作者、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也明确定位三个维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记者: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从“依法治国”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关键词。那么,从依法治国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又在哪儿?
郝惠珍:十八大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国,十八大以后再一次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的法治也跨入了新时代。
十八大是历史的一个重要的节点,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的节点。十八大提出了四个全面,提出了五位一体,提出了在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要特别提醒,虽然都是同音,但是有一个特别的变化,已经不是那个刀字的“制”了,改成水治的“治”,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两个字虽是一字之差,但概念和内涵都大有不同。第一点,“法治”摒弃的是“人治”,凸显了决心和意志。第二点,“法治”要求“法律至上”,依法而治,依法治权,都是依法。第三点,“法治”有着更完备的法律体系。
最后一点区别是,“法治”是动态的,“法制”是静态的。法制指的是法律体系的制度化的内容,而治理的治涵盖的面更广,包括动态的守法、执法以及检查法律的落实等更加全面、更加完善。
记者:法治建设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郝惠珍:没有“法治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所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都不断地明确和丰富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各项要求,其中包括法治小康的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法治领域里要达到的依法治国的方略的全面落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法治建设基本完成,司法建设、司法的公信力要不断地提高,人权要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对法治建设的目标做了最精准的定位。
记者:这一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特点是什么?
郝惠珍:这个阶段有一个特别明显的特点,就是我们说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首先在立法上不是简单的有和没有,一定要科学,从程序上保证法律合法。
其次,我们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所以说新的十六字方针,真的让大家越来越体会到今天法治社会、法治体系、法治治理不是简单的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有具体内容的要求,有具体指标的考核。
新的十六字方针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整体布局,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方略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在新的十六字方针当中,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基础。
乘势而上
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新中国法治发展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阶段
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对新时代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全新部署。四中全会后,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内涵更为丰富、表述更为精致的“全面依法治国”概念。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记者:现在的法治建设进入了第四个阶段,盈科明年也将迎来了成立20年。应该说,盈科发展的这20年,也是我们法治社会建设和完善的20年,盈科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同步成长,相向而行。在过去的20年以及未来我们展望当中,盈科将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扮演好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郝惠珍:盈科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律所,在19年的进程当中,伴随着法治进程,在“一带一路”整体的形势下,不管是进攻国外的市场还是保有中国的市场,我们说律师的规模化都是基础,所以搭好一个大平台,引进专业人,为律师行业去征得市场的份额,征得市场的话语权,跟上世界多极化、经济的全球化、文化的多样化以及信息现代化的发展建设,去布局,去建设,这是很重要的,所以管委会和党委就提出要加强党建。
要用党建引领所建,要集人、集智、集资、集力,用直投直管的方式,来依靠创新管理人、经理人,有效地去挖掘资源,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面对新形势,我们也迎接新挑战。2020年,盈科拥有82家分所,近万名律师。我们全球的法律服务市场已经涵盖了82个国家141个城市。我们还提出建设法律服务1小时服务圈,也就是说:只要你提出需求,我们将在1小时内提供服务。
记者:其实盈科的发展,我们管中窥豹,以小见大,从最开始的十几名律师到今天近万名。我们国家律师的发展也是如此,从最开始的81名到现在50万名律师,它折射出了一个时代的变化、法治的变化。作为一个“老”律师,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司法工作者,您自己的感受又是什么呢?
郝惠珍:国内建设与变化,和我们律师业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盈科赶上了一个好时代,我们用自己的努力,拼出了盈科中国的版图。
应该说盈科的发展是中国律师发展史的缩影,律师兴则国家兴。律师标志着法治中国的一个进程,我们既是推动者、见证者,也是贡献者。关山飞度风雨兼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梦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盈科的律师们来自不同的年代,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经历以及不同的背景下进入律师行业,但我们有着一个相同的情怀,也有着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中国在发展、时间在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作为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经济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记者:作为盈科的党委书记,在这样一个未来的发展前景中,您有什么样个人的感受?
郝惠珍:我刚才讲述了法治中国的发展史、律师的发展史以及我们党的发展史,我确实有一种感觉,就是这段发展史就相当于一段故事,我是听着别人的故事看着电影,走进律师队伍。30多年来,从成立律所、代理案件参与法律事务,见证了中国律师的发展,见证了法治中国的前进,应该说这一切也在编织着自己的故事。最后成为故事中的主角。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够被别人讲下去,不断地传承,实际上这也是一代人、一代法律人在传承我们的法律精神,传承我们的职业理念,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盈科发展的历程和郝惠珍书记个人的心路历程折射出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作为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良法善治也是每一个中国人所期盼的未来法治社会的一个总体目标。可以说,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既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的手段,也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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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年盈科:与中国法治建设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