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堂】勤廉史迹 | 洪承栋 捐俸济贫行恵政

LIAN

ZHENG

【廉史】

捐俸济贫行恵政

洪承栋,字画云,清代歙县洪源人。

道光、咸丰年间,洪承栋历任海盐、武义等县知县,同治初年(1862),改任云和县知县。

云和县衙署柱朽瓦落,不蔽风雨,而以往官员皆得过且过,过一任便换一处,修旧创新,劳民伤财。洪承栋上任后,认为衙署是治政之所,破旧不堪,有损教化,亦碍观瞻,遂捐己俸薪,重建衙署,百姓不扰,一方宁静。

每遇干旱水潦灾荒之时,洪承栋便倡捐廉俸,购买粮食,安抚百姓,以保证县内无饥寒流亡之人。属地百姓得知县令如此清正廉洁,深感欣慰,故春秋交纳赋税之时,皆争先前往,无人拖欠。

洪承栋在云和县连任十二年,力行惠政,为民减负,做到赋无税欠,民无饿殍,又常捐俸薪解救民苦,深受百姓爱戴,考绩卓异。光绪八年(1882),调任江山县知县,断案神敏,疑难久拖之狱,经其审理,皆能决案。在任九年,亦多善举。后上书告老还乡。

(选自:《古徽州官吏勤廉史迹》)

原标题:《【清风堂】勤廉史迹 | 洪承栋 捐俸济贫行恵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