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怎么了?金牌律师团带您擦亮眼睛,看清房产那些事儿

震惊:我的房子住着别人!

1992年张女士在深圳工作时,曾花33万元在深圳购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但由于工作调动,她却将这事给忘了,直到28年后才突然想起来。最近,她委托家属赶紧按照购房合同上的地址找过去,发现房子竟有陌生人居住,而且拒不开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女士拿着28年前的购房合同,证明这套房子是她的,而住在房子里的人却坚称这套房子是他父亲当年在中介手里买的,自己花了钱装修,而且已经住了18年。

当年在深圳这套33万元买的房子,如今已经市值600万人民币,突然冒出的两个房主,都坚称自己才是这间房子的所有者,那么,一套房子怎么会出现两个主人?法律又该如何保护购房者的正当利益呢?

房子到底归谁?律师如是说

认定房子到底归谁所有其实那很简单,看两户人家谁有房产证,谁就可以在法律上证明房屋所有权归自己。至于到底是哪一方被骗了,对于认定房子的产权来讲并不受影响。如果某一方遇到了假房主、黑中介、虚假房源或钱被假房主骗走,其所购的房屋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巨额的房款诈骗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犯罪,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和房子的所有权不发生关系。

均无房产证,房屋如何断?

现住户林先生说,当初父亲在买房时,中介承诺办理水电后再帮办房产证,但在办理房产证期间,人就找不到了,相关文件一个也没有。而张女士更是当年由于没时间打理,至今手中只有一份儿购房合同,28年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一直没办。如今当初的开发商已被别的公司收购,面对这种情况,张女士想要补办房产证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也可谓困难重重。

本来解决办法很明晰:谁有房产证,房子就归谁所有。可在双方都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又该如何认定呢?

逾期办证是否超时效?

房子是大事!购买需谨慎

根据法律规定,买家已经交付房款,卖家履行过户手续是购房合同的附属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开发商有义务协助买家履行过户手续。但因年代久远,当年的开发商已经不在,所以只能原开发商延续过来的公司出面协助张女士办理相关手续,房产证才能顺利的办下来。

至此,此案终有结论:张女士房产证办完之时,即是林先生搬离房屋之日。

普法看短剧

剧剧不离法

故事主人公马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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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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