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我市召开“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周培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周东方: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顺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向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 涛:市司法局副局长。

主持人:

王未来: 新乡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副主任

时 间:2020年8月14日10:00

主持人 王未来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新乡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很多市场主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有利条件,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项工作,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重点发布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培明同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周东方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顺芝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向阳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宋涛同志。

首先,我们有请周培明同志发布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周培明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市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8月3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主持召开全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决定从8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市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此次活动,是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市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也不断优化,执法司法质效也不断提升,但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还存在差距和问题,比如,涉企窗口服务质量不优,办事效率不高,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有的涉企案件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质效不高,有的单位对执法司法问题监督不到位,个别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执法司法质效,影响了公平正义,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营商环境,需要切实推动解决。

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不分阶段,将紧紧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这一总体目标,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与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建强政法队伍结合起来,查摆整改问题压茬推进,统筹兼顾政法工作重点任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执法司法质效新提升、法治环境实现新改观。市委政法委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实施和督导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政法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案件台账、问题台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优化营商环境与政法机关职责紧密相连,必须下真功夫、花大力气,扎扎实实地干,久久为功的抓。政法机关将以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问题查摆整改,切实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政法委集中专项整治办公室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373-3699800;邮政信箱是: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电子邮箱是:xxjzzzbgs@126.com(新乡集中整治办公室首字母小写126邮箱)。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支持人 王未来

谢谢周书记全面详实的介绍。下面,我们有请周东方同志介绍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周东方

大家好!近年来,全市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新思想新理念,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有效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面优化诉讼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针对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我市两级法院将坚定决心、全面查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进一步解决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

一是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畅通投诉建议渠道。

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服务“六稳”“六保”任务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提升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审判执行业务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对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要求,全面查摆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二是牢牢把握问题导向,落实好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

开展诉讼服务优化,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诉讼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真正让数据跑起来、让当事人少跑腿;加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与银行、证券、期货、知识产权、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相关平台的有机衔接,联动联调,提高多元化解实效。更新法治化营商环境理念,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及合法权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正确区分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中小微企业主犯有轻微犯罪的、羁押时间较长的、对企业正常经营影响较大等情形的,可依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判处非监禁刑罚,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企业正常经营;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注重保护涉案企业及企业家声誉,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优化民商事、破产案件的诉讼服务和程序保障,全面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的指标成绩;全面加强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大力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综合采取多种手段整治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甚至是乱执行;推动将“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市域治理现代化体系,构建执行协作联动、失信联合惩戒一体化、常态化机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开展司法督查监察,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继续加大甄别纠正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冤错案件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申诉案件,加大审查力度,逐一进行甄别,依法纠正错案并予以赔偿;聚焦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良的关键环节,推动监督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加强对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行使权力的动态监督,促进法官严格规范办案。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法院干警的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严格责任追究,对涉企案件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或存在违法审判情形,导致冤错案件发生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

三是着力建设司法规范长效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全面排查涉企案件及信访问题,对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形成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案销号。发布已处置典型案例,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统筹两级法院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挖掘漏洞根源,根据我市实际,研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条线指导,统一我市涉企案件裁判尺度,依法保护企业各项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企业联络制度,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分析研判企业经营治理突出问题,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优化12368热线,专人负责涉企问题、诉求的协调处理,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司法服务。

我们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373-2731228;举报投诉的电子邮箱是:xxszyyhb@163.com(新乡市中院优化办首字母小写);群众来信请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监察处。

谢谢大家!

主持人 王未来

谢谢周院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有请陈顺芝同志介绍全市检察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顺芝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新乡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精准服务、平等全面服务、理性规范服务、常态长效服务、亲清共赢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市检察院在出台多份工作文件的基础上,坚持专项带动,重点攻坚。先后开展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涉企案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但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法委《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立足职能、注重效果,扎实开展好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我们将着力做到“五个增强”,确保集中专项整治效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性。紧盯市委政法委《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五项整治重点,特别是其中与检察职能履行关系密切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住不放、持续整治,确保全面清零见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帮助企业提升法治化经营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完善检察长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检察官进民企走访活动,面对面了解企业家创业的艰辛艰难,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更加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综合效果。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增强集中专项整治全面性。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共同发力。刑事检察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重点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持续提升办案质量。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重点整治虚假诉讼,依法保护企业产权。行政检察重点办理涉企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推动涉企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通过办理案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同时,全面加强各项诉讼监督工作。

三是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集中专项整治实效性。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既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又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更加注重综合效果。全面准确把握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法律政策,强化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理念,严格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严格把握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入罪门槛。对涉案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以更大的幅度依法从宽,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加强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在押的涉案企业有关人员,如果不是确有羁押必要,可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注重融合贯通,增强集中专项整治统筹性。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与落实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与最高检部署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等涉企服务保障专项活动和省检察院部署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特别是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涉企犯罪案件“挂案”清理等工作,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形成专项带动、整体推进的格局。

五是加强协作配合,增强集中专项整治系统性。政法机关各个诉讼环节都与企业保护紧密联系,市检察院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方面一直注重与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我们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建立查处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办法》,推动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度化、常态化。在集中专项整治中,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对涉及多部门的突出共性问题以及重大复杂案件,强化研究会商、共同论证把关、形成整治合力。

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政法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真抓真整、严抓严整、常抓常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坚决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向全市企业家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检察答卷”,以实际行动为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面,我公布一下市检察院接受群众反映的渠道:群众来信热线电话是12309,举报网站是www.12309.gov.cn,信箱是新乡市新飞大道100号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邮编是453000),欢迎大家及时向我们反映问题。

主持人 王未来

谢谢陈检察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有请朱向阳同志介绍全市公安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向阳

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是公安机关的政治责任、使命所在。全市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在专项整治中坚决做到“四个聚焦、四个确保”:

一、聚焦突出问题,确保精准发力。针对专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纪律作风深化年”等活动,深入开展“涉企窗口服务不优问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质效不高、执法监督不力、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此基础上,将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恶意阻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霸”“业霸”“套路贷”等黑恶犯罪,集中兵力,坚决打掉,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聚焦规范办案,确保执法质效。坚持把“严格”和“依法”的要求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坚决做到严格案件管辖、严格程序把关、严格依法使用强制措施、严格证据收集和办案时限、严格责任追究,不断提升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实现“三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损害企业合法利益;坚决防止发生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坚决防止发生对涉企案件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影响企业合法经营;切实达到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的标准要求,全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聚焦压力传导,确保整治到位。坚持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作风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压实责任,以从严治警的铁腕,倒逼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公安民警知法犯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即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聚焦纠建并举,确保常态常效。立足机制建设,注重总结提升,在队伍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活动,及时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涉及案件审核把关、民警违纪违法查处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发生,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公安机关的力量。

为加强社会、媒体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市公安局设置了专项整治活动举报电话0373-2024188,以及电子举报邮箱jingzhenzhidui@sina.com(经侦支队字母全拼,新浪邮箱),欢迎人民群众和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评判。

谢谢大家!

主持人 王未来

谢谢朱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有请宋涛同志介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涛

上午好。下面我介绍新乡市司法行政系统影响营商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自8月3日全市召开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以后,新乡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和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决定从8月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系统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全系统要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司法局立即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为本系统集中专项整治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在全系统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我系统的方案已经制定下发,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展开。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

根据会议精神,按照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我系统从三个方面全面深入查摆问题:一是在执法监督方面。对涉企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不规范、监督力度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刚开始推行,效果尚不明显;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在法律服务质效方面。企业、商会调解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措施不够完善。律师代理涉企合同、知识产权、股权等民商事案件质效不高;涉企业重组、“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代理数量比较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不够深入,不能充分帮助企业排除规避法律风险;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违规违法执业;联合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司法鉴定专职人员过少,鉴定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不规范等。仲裁效率优势发挥不够充分,仲裁专业化水平不高。三是在涉企窗口服务方面。服务承诺不到位,窗口形象和服务意识不够,慢作为、消极作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坚持边查边改,做到立行立改

对已经查找出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我们列入问题清单,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始终,坚持边查边改、做到立行立改。对查摆问题不深的部门,要求其重新查找,确实掌握基层存在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顽疾查深查透。6日下午,我局召开了2020年司法鉴定工作会议,专门邀请市中院技术处负责人从司法审判角度对我市司法鉴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四、精心安排部署,狠抓推动落实

我局在13日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推进会上,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对梳理查摆出的严重影响菅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要列出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对群众通过信件、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反映的具体案件和有关问题,要逐一登记、认真研判、录入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项抓好问题落实。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委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乡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我们的举报投诉电话是:0373-2020512;举报投诉的电子邮箱是:xxssfj023@163.com;群众来信请寄: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东433号。

谢谢大家!

主持人 王未来

谢谢各位领导的精彩发布。接下来是现场提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首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河南日报记者:周副院长,您好。我们知道“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评价中由法院牵头的主要指标之一,据我了解,去年的“新飞破产重整”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该案是由我们新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下“新飞破产重整案”以及我们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方面的情况?谢谢。

周东方:首先谢谢大家对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关心。“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指标之一,主要是通过评估企业破产时的时间、成本、结果、债务回收率以及破产法律体系质量来衡量一个经济体办理破产的便利度和效果。我们知道破产是企业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环节,能从法律层面反映出该地区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完善程度,在我国的破产法律框架中,包括重整、和解、清算三种程序。

“新飞破产”走的是“重整”程序。2017年10月底,新飞向新乡中院提出了破产重整申请,该案于2019年初,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审理终结。经过重整,一方面,新飞公司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得到了全额清偿,另一方面,经过重整,新飞公司快速恢复生产经营,呈现出全面发展、健康运营的良好态势,今年上半年在疫情影响下产品收入逆势增长,销售额不断提升,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生产线技改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新飞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件,省法院胡道才院长批示向全省推广新飞公司合并重整案的经验做法。

可见,办理破产案件,对于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新乡中院是2017年成立清算与破产庭,配备了专业的审判队伍,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破产立案难、启动难、审理难等问题,刚成立之初,就面临了国有“僵尸企业”集中处置工作,我们通过成立工作专班、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破产案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网上办理程序性事项、府院联动破解瓶颈难题等方式,将受理的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全部提前审结,释放土地资源1445亩,化解债务22亿元,安置职工1.4万余人。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至今,新乡两级法院审结了大量破产案件,树立了“新飞破产重整案”等典型案例,化解处置企业债务38.25亿元,处置房屋772363㎡,释放土地资源1901.85亩,安置职工26120人。这些审判经验不断转化为新乡法院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成为探索司法审判与全市企业改革结合道路的有力支撑,极大发挥了破产审判工作在化解企业危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多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河报记者:陈副检察长,您好,刚才您提到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市检察机关在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做法和成效?谢谢。

陈顺芝: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政策保障上,2018年市检察院出台了《新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为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保障机制和工作抓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有关要求,制定了《新乡市检察机关落实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意见>工作任务分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今年,联合市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更好地保障各项服务措施落实落细,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在重点攻坚上,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稳定安全的营商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最突出的六个方面司法需求,2019年4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即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今年,又部署开展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即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各个专项活动均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办理侵犯企业合法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32人,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民营企业涉嫌犯罪的6件“挂案”全部清理到位,办理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案件32件,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中,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

在服务措施上,健全法律政策引导服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连续三年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纳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实事向社会公开发布。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同步举行了“检察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市检察院发出“致全市企业界人士的一封信”,公开征求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更加注重法律服务,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300余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68条,引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积极助力复工复产。

河南法制报:朱副局长,您好,在后疫情时代,经济社会全面复苏发展,公安机关既要打击涉企犯罪、又要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营商环境的优化,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朱向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许多企业在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仅遇到了用工紧张、原料匮乏、资金短缺等问题,也会产生因产供销矛盾引发的各类经济问题,这中间既有正常经济活动,又有经济纠纷,还包含一部分针对企业的经济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既会坚持严格、规范、依法办案,又会注重区分不同情况,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将坚持把“严格、审慎、规范”的要求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坚决做到严格案件管辖、严格程序把关、严格证据收集、严格审核审批、严格执法评查;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对企业经营者、公司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慎用强制措施,确实涉嫌犯罪需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将及时告知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听取相关诉求。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经营者,在企业遇有重大经营决策时,在不妨碍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可依法进行一定的经营管理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河南商报:宋副局长,您好,请问我市律师行业在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中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举措吗?谢谢。

宋涛:我们排查律师行业的问题有以下三个:

1、律师违反职业道德违规违法执业,损害企业利益问题;

2、普法宣传不深入,部分民营企业和个体对法律内容不掌握,易出现经济纠纷;

3、律师处理涉企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处理企业破产、重整等专业性较强案件的知识和实操水平有欠缺。

应对措施

1、加强行风建设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结合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查摆律师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律师投诉实行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查处结果及时向律师行业通报,对涉及到的律所和律师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增强行业敬畏意识。

2.通过将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情况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相挂钩的方式,提高律师参与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市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有效联系对接,搭建平台,实现对企业的有效进驻,推动法治体检活动顺利开展。

3.指导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多组织涉企案件代理方面的专业化技能培训,丰富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储备,提高代理案件水平。

主持人 王未来

好的,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以及各位领导们的精彩回答。媒体朋友们,我们知道,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动能的前提。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通过今天的发布会,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是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是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能够深入宣传我市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举措和成效,加强舆论监督,为我市构建优良营商环境、提振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原标题:《8月14日我市召开“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