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视角】房产过户成十年难题 法院强制执行一朝化解

离婚约定归男方所有的房产,女方迟迟不愿意配合变更过户。近日,徽州区法院强制执行完毕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有力高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1月,冯某与妻子朱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归冯某所有,朱某应协助冯某办理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协议生效后,冯某多次联系朱某催促其履行协议约定,对方却一直推诿,后来索性玩起了失踪。

2019年1月,冯某将朱某起诉至徽州区法院。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多次联系朱某,对方依旧“人间蒸发”,在穷尽各种方式送达无果后,法官采取公告送达。2019年8月,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朱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冯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20年2月,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朱某,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案件邮寄材料被退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朱某企图用逃避的方式,拖延办理过户登记。

见朱某如此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当机立断,携带法律文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强制过户。当天,虽然没有被执行人朱某的配合,在法院与房管部门的联动执行下,申请执行人冯某顺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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