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
工作动员会议
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省院党组第三巡察组(以下简称第三巡察组)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铁检分院)开展为期30天的常规巡察。8月13日上午,第三巡察组进驻铁检分院并召开巡察动员会,分院全体检察人员及近三年退休检察人员代表参加会议,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一要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
要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按照“四个落实”要求,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检察中心工作,紧盯“关键少数”,从政治层面分析业务问题,从业务层面查找政治偏差,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切实发挥巡查监督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成效
巡察组肩负着省院党组的信任与重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角色定位,敢于监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靠群众、坚持边巡边改,履行好职责使命。
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好此次巡察工作,是第三巡察组和铁检分院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分院党组要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统筹协调,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党组巡察工作联络组,做好相关工作汇报、备齐台账资料、公开进驻信息、注重舆情防范、做好后勤保障等,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四要严明巡察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要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依规依纪开展巡察,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全体人员的监督,自觉配合疫情防控,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团结协作、步调一致,扎实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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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巡察时间为期30天,起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至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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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871-66127582;
举报手机:18206823963;
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516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工作意见箱;
举报电子邮箱:ynsjcyxc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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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受理举报时间为08:30—17:30,电子邮箱24小时受理。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原标题:《云南省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进驻云南省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