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可以网上操作啦!
人在外地
案情紧急
想要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根据最高法院、市高院关于全面应用网上保全系统的通知要求,铜梁法院现已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铜法君“五步”教你网上申请财产保全!
流畅一览!戳!
第一步
登录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点击进入易诉平台,选择当事人登录,进入个人首页点击【诉讼保全】-【我要保全】


选择保全种类,【诉前保全】或【诉中保全】;若选择【诉中保全】,还需输入案号全称;

选择提交法院,填写【保全类型】【申请标的物】【标的物类型】【担保金额】等信息;完善当事人信息;

在上传材料页面,根据案件情况上传申请书、财产线索、证件材料、其他材料。

选择担保方式,点击【提交】,诉讼保全信息就提交法院审核了。


一、什么是民事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确保胜诉后判决得到执行。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事关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在当今执行难已成为普遍状况的形势下,保全措施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有效措施之一。

之所以要申请财产保全是因为在给付之诉中,原告到法院起诉的目的就是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欠款及利息、返还物品等。而诉讼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被告可能会转移或隐匿相关资金或财物,从而使生效判决难以执行或无法执行,判决书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原告官司虽然打了,但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起诉目的彻底落空,而且还白白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从而失去诉讼的目的。财产保全就是法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制定的一种制度,它大大降低了判决在将来得不到执行的风险。总结:一方面促使当事人在庭审中达成和解,减轻审判难度;未进入审判程序的,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减少案件数量;一方面为解决执行难,保障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执行的理想效果。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2)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证据;(4)相应的担保材料(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5)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2.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注意诉讼财产保全案件的保全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2)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3)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案件基本证据(借条、欠条、合同等);(4)相应的保全担保材料(诉中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数额相当于保全数额30%);(5)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6)免于提供担保的,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3.申请解除保全的:
(1)解除保全申请书(载明需解除的保全财产详情);(2)申请解除保全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3)保全时的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保全结果告知书;(4)解除保全的依据(撤诉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或者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等)。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供稿:执行局财产保全中心
原标题:《想要申请保全却来不了法院?别急!现在您可以这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