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别人欠钱不还, 能成为你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理由吗?

俗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别人欠你钱得还

欠别人钱难道就不用还了?

今天小编要说的这名当事人

既是申请执行人,也是被执行人

她把别人告到法院要求还钱

同时也有其他人

把她告到法院要求她还钱

怎么回事儿?

听小编为你娓娓道来

案情 回顾

2017年1月,沈某因资金周转不足向亲堂姐刘某借了61000元,双方口头约定了借期及利息。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沈某却只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对剩下的55000元一直拒不履行,刘某遂将沈某诉至大姚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判决生效后,沈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6月28日,刘某向大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沈某限期偿还刘某借款本金5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等。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沈某一直以她有其他案件未能执行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沈某口中未能执行案件

是怎么回事?

原来,2019年间,申请执行人沈某向法院分别申请执行李某、刘某乙、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合计执行标的20余万元,以上三个案件因被执行人李某、刘某乙、陈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处于无法继续执行状况。

执行干警在多次给沈某做思想工作,并释明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将依法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沈某终于同意与刘某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2020年8月起,由沈某每月偿还刘某执行款1000元,直至还清执行款55000元为止,其余执行款刘某自愿放弃执行。

小编提醒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被执行人不能以另案未能执行为由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执行措施,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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