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被性侵的男学生不再沉默

导读

今年4月30日,一篇发表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上的文章爆出“尘封的历史”——四川省宜宾市高中老师梁某十年间猥亵多名男生。至少有30名左右学生曾遭受梁某不同程度的侵害,其中10余名这次选择了报警,目前,梁某已被移送到当地检方审查起诉。

点击查看视频

记者获得了和此案当中两名受害者交流的机会,了解到这段经历对他们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涉及此案的两名被害人讲述了猥亵行为对他们人生的影响:有的高考没考好,有的对他人产生强烈不信任感。被害人讲述的细节令人感到触目惊心,经过多年的自我心理建设,他们心情逐渐平复,并最终站出来指认犯罪。这样做,既是为自己讨还公道,也有终止罪恶、避免更多人重复不幸的社会价值。

第一位当事人说:“其实当时事情发生以后,我自己是出于对性侵害的羞耻和对于法律的无知,自己当时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然后一直到去年,因为过了几年,中间我心情也得到了一些平复,情绪上面好很多,我自己做了心理建设,我觉得这个事情没有当时那么难以启齿,其次就是,还有别的同学受到了侵害,所以我觉得既然有我、有别人,那么就说不准以后还会继续发生,我是抱着希望把这件事情到此为止的心态才公布。”

第二位当事人回忆:“导致我高考没有考好,三年里考得最差的一回就是高考了。长期的影响导致我对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会产生一种不信任感。”

据媒体日前报道,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梁某被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害人代理律师介绍,这是我国首例男性教师大面积猥亵14周岁以上男性学生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央视评论

教师猥亵男生案移送审查起诉

面对性侵不做“沉默的羔羊”

本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得益于法律的进步和完善。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刑罚规定的猥亵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14岁以上男性并不在保护之列。

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实现了对14岁以上男性公民的平等保护。

正是此次修改

让梁某猥亵行为

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成为可能

梁某是否需要为猥亵行为付出代价、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接下来的起诉和审判程序会给出答案。但反思该案的教训,却不必等案件尘埃落定。

一名教师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内猥亵20多名男生,令人震惊。其罪行败露,关键因素是今年4月部分被害人站出来公开指认。这样的结果让人忍不住假设:如果其恶行能早日被控告和发现,他为害的时间不至于长达十年,被害人也会少很多。

接受采访的被害人表示,猥亵发生后,出于对性侵害的羞耻和对法律无知,他们在心理上是无助的,“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作为年龄尚小毫无社会经验的学生,遇到这种突发事件“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是一种正常反应,责任不在他们,而在大人,在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存在缺失。之前并没有人明确告诉他们:遭遇这种伤害应该怎么办?

在和性有关的教育方面,一些人仍讳莫如深,而现实表明,这方面教育的缺失已经导致了保护不力、不及时。既然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性犯罪的侵害对象,也就有必要告诉每一个人:面对性侵害,要做“带刺的仙人掌”,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一旦被侵害成为事实,不能做“沉默的羔羊”。

这是因为,对罪恶保持沉默,会让正义无从实现,也会让作恶者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变本加厉,更多人可能成为受害者。法律会站在被害人一边惩治罪恶。记住了这点,被害人一定明白该怎么做。

近年来

未成年人性侵案件

时有发生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

家长和学校

该如何进行防性侵教育

遭遇性侵行为

孩子该如何防范并自救

下面通过一组图

来了解一下

↓ ↓ ↓

面对性侵害

要做“带刺的仙人掌”

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

而一旦被侵害成为事实

不能做“沉默的羔羊”

要保护好自己

同时也不要侵害他人

综合 | 央视新闻 光明日报 中青网教育

原标题:《国内首例!被性侵的男学生不再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