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今年7月9日,张玉环等了27年的再审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辩双方均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存疑,原审认定的证据不能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建议改判无罪。8月4日下午16点,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在江西高院公开开庭宣判:张玉环无罪。

庭审现场 来源:江西高院

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明确、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时间回到1993年10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下马塘水库中,发现了2名男童尸体。同年,时年26岁同村青年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后张玉环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上诉被驳回,在南昌监狱服刑至今。
案发前,张玉环(右)与前妻宋小女
被抓后,张玉环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在狱中喊冤27年,哥哥张民强也在高墙外帮其奔走申诉了27年。从7月28日,张民强得知公开宣判的时间,到今天的一个星期时间里,张民强说,他过得很忐忑,“我们都有期待,但不知道最终结果怎么样,心里还是很不安的。”当听到“无罪”两个字时,张民强有些激动,“他的冤屈终于洗刷了,终于可以和我们团聚了。”
张民强说,宣判无罪后,张玉环走出监狱便被送回了进贤县老家,对于张玉环出狱后的行程,张民强也简单地计划了一下,“我想他需要尽快和母亲见面,我们一家人要吃汤圆,讨个吉利,然后再一起去给父亲扫墓,告慰一下父亲。”
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张玉环的辩护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认为,虽然结果是无罪,但针对该案当时刑讯逼供产生的有罪供述,法院没有进行深入查明,所以在司法过程中还是存在遗憾的。对于该案后续情况,王飞表示,张玉环将申请国家赔偿,并对当年违法的司法人员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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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宣判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审判长答记者问
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宣判后,审判长田甘霖接受了记者采访,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的主要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本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张玉环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除张玉环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对张玉环及其辩护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应当改判张玉环无罪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2、依法再审改判张玉环案有何重要意义?
本案不属于“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的改判。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纠正冤错案件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是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是司法的进步。再审改判张玉环无罪,充分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落实。
3、本案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后,将如何处理国家赔偿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4、本次庭审中有没有启动“排非”程序?为什么?
再审审理中,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以张玉环遭受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庭前会议中,就是否启动排非程序,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服从合议庭的决定。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线索和材料不充分,决定不启动排非程序,并形成庭前会议报告。再审开庭时,合议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告知了不启动排非程序决定及理由。但就张玉环有罪供述的合法性问题,合议庭多次充分听取了张玉环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
来源:部分稿件江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