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我的隐私!我有民法典护着!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两起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我们身处的互联网信息时代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成为各国都关注的问题

而在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

是如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的呢?

@南法君,出来普法啦!

01

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right to privacy)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将隐私界定为: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02

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官解读

此前新闻中曝光的合租舍友偷拍的案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表现哦~大家千万不能效仿,一经发现,马上报告给警察叔叔!

03

个人信息应得到规范处理

2016年8月,山东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徐玉玉,被诈骗电话骗走了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在焦虑压抑的情况下她突发心源性休克,不幸离世。徐玉玉之死,被归结为电信诈骗团伙精准获取受害人信息导致的惨剧。徐玉玉案使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再度被热议。

法官解读

这一事件引发了众多的讨论。而她去世一年后,2017年通过审议的民法总则中增加了关于规范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定,这一点,民法典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追星女孩可要注意咯!别犯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规定: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法官提醒

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民法典在相关问题中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当我们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不能因为好奇心等原因,去窥探别人的隐私哦~

这么有用的知识

原标题:《别动我的隐私!我有民法典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