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群体的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农村老小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忻州各地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三轮机动车非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岢 岚
2020年7月20日15时许,执勤交警在辖岚漪大道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三轮车车厢内搭乘了2人,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张某俊称:车上乘客均是同村人,是去县城拉家具,他本人并未意识到三轮车载人是危险行为。执勤交警对违法驾驶人张某俊及乘客现场进行了宣传教育。
静 乐
2020年7月21日,接当地群众举报称,“一辆三轮车拉的彩钢架子,车厢内还坐的一人沿赵王城村往南方向去了”,接到举报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令丰润执法站民警前往润泽大桥附近进行拦截查处。
原 平
2020年7月18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大队执勤民警在S206辖区地段开展路查时,发现前方路段一辆行驶中的农用拖拉机内搭乘了人员。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该拖拉机上除驾驶员外还载有1名乘客。驾驶员李某某交代称:车上乘客是同村人,准备一起去地里干活的,由于路途相对较远,顺路就捎一程,并未意识到三轮车载人是危险行为。随即,执勤民警通过身边一些事故典型案例,对违法驾驶人李某某及乘客现场进行了耐心的讲解和宣传教育。
2020年7月15日,河曲交警在省道249线92KM巡逻时,一辆自南向北的无牌五征牌农用三轮车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上前拦停。检查中民警发现,狭小的农用三轮车驾驶室内坐着2个人,三轮车厢斗内坐着3个人,共违法载人5人,该车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乘客也都没有意识到存在的危险性。经询问得知,车上坐的都是同一村人,都要回村,为省事、图方便乘坐这辆农用三轮车一起回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因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7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神 池
2020年7月9日上午11时10分许,神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在305省道路段有三轮车载人上路行驶现象。大队立即指派巡逻警力进行查扣。在305省道53公里处,被举报车辆进入民警视线。只见三轮车上除驾驶员外还载有1名乘客。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声称:车上乘客同为一起施工人员,打算去附近装点施工材料,并未意识到三轮车载人是危险行为。
交警提示:
农用三轮车、拖拉机、货车货厢违法载人隐患多、危害大,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三轮车违法载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切勿图一时方便,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出行,一定要乘坐正规客运车辆出行。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原标题:《农用三轮车载人违法!请农民朋友牢记|五大曝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