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原标题:《一图读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政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07-14 12:12
2019年,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原标题:《一图读懂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