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我在执行局担任书记员一职,在这五年多的工作中,协助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执行和解工作。在执行和解的过程中,我看到最多的当然是案结事了的皆大欢喜,但有时候我也感受到了申请人“多得不如现得”的无奈,以及被执行人减少部分责任后的暗自侥幸,这让我陷入迷惘,我一直在思考和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和解的弊端又该如何看待。在一次执行局工作讨论会议上,我不成熟地提出:建议加强强制执行力度,降低和解结案比重,凸显“强制”二字,彰显执行力量。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的想法确实有些极端。


为了知晓诉状之外的更多信息,同时也为缓解可能剑拔弩张的气氛,我选择在开庭之前以聊天的方式,分别与原、被告单独沟通,先让他们讲述认为对方在婚姻中存在哪些过错或不足,为何造成来法院起诉离婚的局面。

因为和当事人年龄相当,我便以轻松的心态和当事人分享了一些自身对待婚姻的经验心得,通过分享错误的经历,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通过分享成功的经验,给当事人提供解决矛盾的方法或思路。

对于法院而言,这不过是受理的一起普通离婚案件,但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是我第一次尝试调解案件并取得了成功,是我办案过程中一个宝贵的经历。结案后朱庭长赞赏了我,并建议我就第一次独立调解案件的经验进行梳理,分享心得体会。朱庭长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成功调解和好一个离婚案件会比处理其他案件来得更有成就感,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类案件往往牵扯到两个家庭及个人的情感和利益纠葛,而人类的情感又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相比于作出“冰冷”的判决,要把一个离婚案件调和,需要法官消耗更多精力和智慧来权衡。
对此我归纳了几点经验和教训:
1
保持耐心
我用了3个小时的时间来调解这起离婚纠纷,相较于经验丰富的前辈们来说,自身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我认识到,对于新人而言,耐心显得尤为重要。在与男方沟通时,第一次指出他问题的时候,他不耐烦地说道:“她要离就离了算了,反正我也不想过了”。我当时真的以为他不想挽回婚姻了,加上当时我也来来回回说得口干舌燥有些厌倦了,心里一瞬间想着:看来你们就感情破裂已达成一致了,我接下来要和你们确定小孩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事项了。但我还是顿了顿,回想起了男方第一次接到电话时积极主动的态度,而且今天我问他对离婚这事怎么看时他不愿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内心更加确信他是不愿意离婚的,于是通过继续沟通帮助他调整了心态。事后我想起这个节点,不由得一阵庆幸,深感保持耐心真的太重要了。
2
产生共情
离婚案件不同于侵权或合同纠纷等其他案件,这些案件侧重于审查客观证据得出结论,而如何去把握掺杂了更多主观感情因素的离婚案件,就需要法官借助于知识和经验,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体验与他的经历,更好地理解婚姻问题的本质,同时还要运用一定的技巧,把自己的共情传达给对方,以影响对方并取得反馈。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可以结合自身类似经历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分享心情。
3
调解(和解)的意义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提出: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我想,我在执行局工作时对提高强制执行力度的执念,不也正是对“谁能赖谁获利”这类现象的深恶痛绝吗?同时,对这些不法行为的强力打击,并不影响我们用平和的心态去处理案件。司法有时也可以很有温情,通过司法调解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彻底消除矛盾,帮助他们解开心结,可以有效地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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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晨阳
审 核:王世荣
原标题:《【办案心得】我的第一次独立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