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之精准扶贫基本政策解读

一、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脱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二、“六个精准”

脱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第一书记)、脱贫成效精准。

三、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四、我市提出的“九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医疗救助脱贫一批、金融扶持脱贫一批、灾后重建脱贫一批。

五、西藏扶贫开发的“五位一体”

五位一体扶贫格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援藏扶贫。

六、贫困人口退出(脱贫)标准

贫困人口通过脱贫攻坚各项帮扶措施或自身努力,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国家标准:2016年2952元,2017年2952元,2018年2952元;自治区标准:2016年3311元,2017年3840元,2018年3840元),在贫困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可按程序予以脱贫退出。

七、两不愁、三保障

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

八、贫困户建档立卡基本步骤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相关规定,贫困户建档立卡包括九个步骤: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手册—数据录入—联网运行—数据更新。

九、精准识别“四看”法

“四看”法:一看房,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估算其贫困程度。二看粮,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其农业收入和食品支出。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就是通过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其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就是通过看农户受教育程度和在校生状况等,估算其发展潜力和教育支出。

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类

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三类,即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指狭义的贫困户,家庭有劳动力,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

低保贫困户:指享受了国家低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既包括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包括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享受国家低保和扶贫双重待遇。

五保贫困户:指享受了国家五保待遇,家庭人均纯收入仍低于国家贫困识别标准的农户,五保贫困户享受国家五保和扶贫双重待遇,一般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不包括集中供养的五保户。

十一、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十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三率一度”

(一)综合贫困发生率: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申请退出贫困县的农业户籍人口(公安部门提供的2014年数据)的比重。(贫困发生率中部地区低于2%、西部地区低于3%)

(二)脱贫人口错退率:指抽样错退人口数占抽样脱贫人口数的比重。(错退率低于2%)

(三)贫困人口漏评率:指调查核实的漏评人口数占抽查村未建档立卡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漏评率低于2%)

(四)群众认可度:指认可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重。(群众认可度应高于90%)

十三、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脱贫退出,程序为“一申请、一评议、二公示、一公告”,即贫困户申请脱贫,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居)“两委”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公示,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

十四、贫困村(居)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西部地区标准)。考核程序为“一申请、二审核、二公示、一公告”,即贫困村(居)向上级脱贫攻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贫困村(居)退出考核登记表》,乡(镇)、县(区)两级审核公示,地(市)对贫困村(居)组织检查评估,由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报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备案。

十五、贫困县(区)退出标准和程序。

贫困县(区)退出标准为“三率一度”指标,即主要指标: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西部地区),参考指标: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程序为贫困县(区)向上级脱贫攻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贫困县(区)摘帽考核登记表》,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对贫困县(区)组织检查评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专项评估检查,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由自治区政府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日喀则珠峰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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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脱贫攻坚政策之精准扶贫基本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