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建德法院派驻建德市社会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审判团队
收到了一批诉状
因11名车主未及时缴纳停车费
建德市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将其告上法庭

根据建德市政府出台《关于新安江城区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的通知》,自2018年5月9日起新安江城区正式实行城区差别化停车收费,具体由建德市城市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徐某某自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期间,在原告管理的新安江城区公共车位累计停车520次,累计欠费4700元。经原告多次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催讨,被告徐某某均以对欠款金额有异议为由不予缴纳。

截至2019年12月,新安江城区停车费欠缴金额高达150万余元。停车费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使用费,欠缴公共停车泊位费用的行为,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你好, 我是驻庭调解员, 建德市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诉你拖欠停车费,已诉前委派我们调解。”调解员拿到11个案件就开始忙碌起来。
建德法院迅速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给建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至此该系列案件正式纳入诉前调解范围,调解工作启动。
“停车费是要支付的,但是我认为没有停这么长时间,费用应该少算点。”电话里徐某某说到。

建德法院积极探索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入手,多渠道分流矛盾,多元化调解纠纷,把民事纠纷解决在立案前,助力纠纷快速化解。

据了解,建德城区共有666个已收费的公建入册停车泊位,日使用量大,停车费纠纷案件有增长趋势。为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建德法院仇盛副院长走访建德市城市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已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法官提醒:
停车泊位系依法设置由专门管理公司管理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车辆驶入相应停车位内,双方合同关系即成立并生效。广大车主及时交纳停车费,以免逾期。车主对停车费用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保留好凭证等证据,便于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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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1名车主停车未缴费被起诉 诉前调解助力纠纷快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