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多名男子掉入“桃色陷阱”,幕后黑手被审

交友软件本是为了方便交流沟通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些软件

精心布置好“桃色陷阱”

打着“招嫖”的幌子

干起了骗钱的勾当

美丽的“她”让你受骗之后有口难开

连平县的吴某就是如此

近日

连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前不久,一小伙通过网上交友软件招嫖,对方称会提供上门服务,但在小伙累计汇款几千元后,对方却始终没有现身。随后小伙报警,犯罪嫌疑人吴某被警方抓获。

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在手机安装用于虚拟定位的APP后,在交友APP上发布招嫖信息,被害人添加微信后,吴某就要求被害人提前付款。

吴某以第一次上门要交定金、到附近了需要交尾款、需要服装费保证金等为由,要求被害人转帐。待金额到帐后,吴某便不再回复被害人。经查,吴某共骗取陈某、王某、李某、刘某等多名被害人共计17900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没想到吧

手机里相谈甚欢的“美女”

现实中竟是“抠脚大汉”

连平县人民法院法官 邹燕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类似这种“桃色陷阱”

身边还有很多

比如突然有个漂亮小姐姐加微信好友

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清纯可人

让你以为天上掉下了一个“林妹妹”

殊不知“微信美女”可能是你永远得不到的人

还有可能会骗光你的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交友软件招嫖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不敢报案多,导致侦破和打击难度加大,诈骗团伙继续逍遥法外,大肆行骗。在此提醒市民遭遇类似诈骗行为,应当马上报警,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自认倒霉而放纵犯罪。

来源:河源民生一线

原标题:《河源多名男子掉入“桃色陷阱”,幕后黑手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