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法院】苟少森等53人涉黑案件庭审情况通报(五)

6月3日上午9时,法庭就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苟少森、王宇飞、周致远涉嫌故意伤害罪,陈伟烨、李保忠、漆发明、李强、王晓龙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开始审理,该起犯罪事实涉案人数高达30人(其余22人已另案处理),证据材料100余份,庭审过程中,2名被告人对部分事实提出异议,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归纳出示,重点对能够证明提出异议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的证据详细出示。通过长达4小时20分钟紧张有序的庭审,截至13时20分,该起犯罪事实全部审理完毕。

经过短暂休息,下午14时,漆发明等3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开始庭审,该起犯罪事实历时1小时45分全部审理结束,16时,李保忠涉嫌非法拘禁罪开始审理,至17时15分,该项犯罪事实审理完毕。庭审第6天,共审理3起犯罪事实。

连日来,担任庭审、值庭押解、后勤保障、疫情防控、新闻宣传的本院干警、全市法院法警、公安干警、各单位工作人员在案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克服各种困难,坚守岗位,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保证了庭审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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