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贴息贷款补贴
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对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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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统计局提供我县目前所有“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单,财政局根据名单对申请对象进行核实。
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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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关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根据政策审批贷款金额,企业先行垫付贴息金额。
贴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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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取得实际贷款,并按政策付息后,每季度结息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确定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发放的贷款和其他类型贷款证明;
(2)贷款协议及实际贷款金额证明;
(3)贷款结息单;
(4)企业开户行及银行账户证明。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财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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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企业提供的贷款种类证明,确认贴息比例为1%(其他贷款)或2%(再贷款);
(2)确认产业企业是否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实际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且每户企业贴息总额累计50万元以内。
资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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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经批准将贴息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各相关企业。



原标题:《【六稳六保—夺取双胜利】一文读懂财政贴息贷款补贴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