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后,这两个关系转接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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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兵

“我给退役战友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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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两位老兵想就

退役后组织关系转接

及伤残抚恤关系转移问题

给各位退役战友提个醒

组织关系要及时转接

前不久,单位对党员档案进行了一次核查,两名同事到办公室反映,说自己在部队是党员,为啥现在回到单位却“不被承认”了。

通过了解发现,原来这两名同志退役时还是预备党员,但退役后把部队开出的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放在了自己口袋里,没有主动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到,导致其现在已经自行脱党。

在此,提醒各位战友: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有“有效期”的。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应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 街道、乡镇) 或本人居住地( 街道、乡镇) 党组织。

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后又外出流动的,管理办法应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别要注意,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接转组织关系、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员,视为自行脱党,还应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季慧敏,2012年4月退役,现任中煤平朔集团保卫中心机关党支部书记)

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很重要

因为在部队训练摸爬滚打、备战打仗等等原因,有的战友受伤致残,在部队评定了伤残等级,享受相关待遇。退出现役时,各种手续办下来,却把伤残抚恤关系忘了。

我在工作中就发现,有很多在部队评残的战友不知道,退役后需要及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年前,一位同年退役的战友询问我,以前在部队每年会发伤残抚恤金,到地方以后怎么没有了。

询问后得知,原来他退役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去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导致抚恤金和相关医疗待遇一直未落实。

在此提醒各位战友,在部队评定伤残的,一定要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告知的程序和期限,及时办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这不仅关系到伤残抚恤金能否及时接续发放,还关系到地方资助参保落实医疗待遇保障。

评定伤残享受待遇,是国家和军队的关心关爱,也是法规政策的优抚优待。新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执行,法规详细介绍了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的相关要求,希望评定伤残的战友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王小军,2002年入伍,2019年转业,原中部战区某部603分队班长,现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工作人员)

责编:老野

主编:周燕红

主管:退役军人事务部

主办:《中国退役军人》杂志

原标题:《退役后,这两个关系转接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