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昌市委、市政府印发通知
对南昌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南昌中院陈伟杰、姚国两名干警位列其中
均被评为南昌市先进工作者

他们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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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杰:做智慧法院建设的执行人

政治坚定,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始终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能主动向党中央看齐。
勇于创新,全力投入智慧法院南昌样板建设。尽职尽力,主要参与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研发、5G+VR诉服系统建设及新审判大楼建设等工作,相关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任劳任怨,为法院建设添砖加瓦贡献力量。为做好相关系统研发工作,该同志以身作则、任劳任怨、甘于奉献,带领技术团队攻难克坚、勇于创新,与研发组一起五加二,白加黑,最终促使相关研发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建设和新大楼基建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严格以“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洁标准来要求自己,将防腐拒变放在首位,时刻紧绷防腐之弦,没有出现违章、违纪问题。
姚国:忠诚履职 无私奉献

加强党的理论政策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修养。该同志一贯注重加强个人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领会政治理论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顾全大局,明辨是非,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敢于担当,勇挑大梁。该同志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肯动脑子,善于协调,吃苦耐劳,自2016年4月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以来,首次执行案件结案652件,占全局结案数的26%,执行到位金额38.92亿元,占全局到位金额的33%,在所执行的案件中,不乏一批大案、要案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其中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3.21”专案,为国家及受害人追回损失12.82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同志在执行建设银行某支行与广丰县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化解矛盾,十余次到广丰县,做了大量的协调、沟通工作,最终在省高院执行局指导下,在省内首次采取三级法院协同执行,新闻媒体现场参与,顺利完成该案清场执行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加快结案进度。针对执行案件多、任务重、办案人员少、压力大的实际情况,该同志积极摸索出以科学求效益,以效益求时间的工作方式,用最少的时间创造出最高的效率。在执行某刑事追缴一案中,针对处置物分散的情况,该同志通过科学评估各地位置、交通工具的时间以及在当地拟需要时间的基础上,最后得出最佳的执行线路,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2017年至2019年度该同志加班常态化,每年均完成结案300余件,为全局办案数量最多。
执行中不忘合理又合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执行中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及文明执法的重要体现。该同志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所执行的案件执行完毕率位列全局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团队奋斗意识,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艰巨的执行难题,该同志深知只靠个人的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做好工作的,只有强化团队奋斗意识,加强同事间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才能把这些工作做好。多年来,该同志所带的团队,气氛融洽,办案积极性高涨,全年结案数量最多,无被省高院改判、发回案件。
清正廉洁防腐败。对于身处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该同志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认真遵守中纪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法院“八不准”规定,培养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服务为民为基本内容的法官职业道德理念,在思想上奠定起拒腐防变的牢固基础,以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去努力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原标题:《南昌中院两名干警被评为"南昌市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