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召开“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会议

日前,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营口市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做出具体安排,标志着我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落到实处,5月20日,营口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工作任务。

会议对“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分工、方式方法、时间步骤、检查验收重点内容作出部署,对检查验收考核标准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县(市)区对发挥自身优势,突出地区特色,一县(市)区一品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座谈;市司法局任丽梅副局长对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和基层减负的要求,“七五”检查验收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网络提交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让网络多“跑腿”,让基层少“跑路”。

会议强调,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要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要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避免检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要主动作为,统筹安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要聚焦问题,查短板缺项,立行立改;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检查结果要在全市进行通报;要加大宣传力度,以“七五”检查验收工作为契机,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普法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营口市司法局副局长任丽梅及普法依法治理科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副局长及业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营口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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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口市召开“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