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各位亲们
又到了我们期待的专题内容啦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市科技专家库的知识
开讲了开讲了
一起往下看吧~


按《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工作。
(五)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六) 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除了满足以上的六条
★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企业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2.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以上。
★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类,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政府机关县处级以上职务。
2.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或担任中层以上职务5年以上。
3.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4.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以上。
还有部分特殊情况哦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除满足第六条要求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入库
不受第七条的限制。
★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中国专利金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省专利金奖、地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成果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人员。
★从事管理、财务、法律、科技服务工作,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获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人员。

公开征集
广州市科技局在其官方网站(http://kjj.gz.gov.cn/)公开征集专家。

专家自愿在广州市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上填写《广州市科技专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提交广州市科技行政部门。

广州市科技局定期核实申请专家入库的相关资料,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

广州市科技局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并在广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ps:专家申请入库的时候,除了要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好专家库的信息之外,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要包括全部入库认证的资料,如下:
1、在平台填写完资料,下载生成的表格并打印;
2、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或近三年出版的专著的佐证材料,需匹配《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七条;
3、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水平证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另外,具有以下情况的人士需要提供如留学证明、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中国专利金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省专利金奖、地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成果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人员;
★从事管理、财务、法律、科技服务工作,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获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人员。

温馨提醒
1.专家入库申请常年受理。
2.如专家所在单位未申报过广州市科技项目,需请单位先行在系统中进行注册。
3.专家基本信息有变化的,专家本人应及时在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中更新、或通知专家库管理部门更新。
4.已经入库的专家,更新信息是暂不需要提供纸质,直接提交审核就可以。
5.专家自愿申请入库,也可自愿出库,专家可自行在系统中申请出库,也可联系专家库系统管理员发起出库。
6.已入库状态暂存,则表示这个专家更新了专家信息,但未提交。
7.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98
业务咨询电话:83491601,83491760
近期,广州市科技局正在进行专家信息集中更新工作,请各位已入库专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同时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人士
积极申请入库
欢迎各位转发、邀请身边的能人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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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市科技局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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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欢迎加入广州市科技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