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出行优先对象有哪些?如何享受优先?

军人

军人依法优先出行,究竟享受哪些优待政策?5月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依法优先服务。

优先服务对象

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军校学员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残疾军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下简称军人)。

识别军人身份有效证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离休干部荣誉证》《警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及军校《学员证》。

优待政策

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提供与军人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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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

设有售票窗口的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汽车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并在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服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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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候车环境

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在重点旅客候车室(区)为军人提供候车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单独设置军人候车场所。鼓励其他汽车客运站依自身条件为军人提供舒适候车服务。军人候车场所应设置醒目标识,并在汽车客运站内设置引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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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化便利服务举措

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各环节,主动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残军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协助亲属进站接送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军人安全、便捷出行。

消防救援人员

5月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自2019年5月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增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职业荣誉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的部署要求,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受到保障。

保障对象

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有效证件

用于识别消防救援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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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乘坐交通工具

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候车(船、机)、乘车(船、机)服务,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出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当地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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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客票减免优待

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与残疾军人同等的客票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客票减免优待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

记者丨郭佳 编辑丨陈世新

责编丨李少军

原标题:《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出行优先对象有哪些?如何享受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