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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
2016年初,邢某和孙某夫妇在路某处借款3万元,由王某作为担保。2018年末,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邢某夫妇却无力偿还。王某因是担保人,只能代为偿还了本金及利息5.1万元。此后王某多次向邢某夫妇索要欠款无果,遂将二人诉至本院。由于邢某夫妇已经不知去向,本院依法缺席判决并以公告方式送达了判决书。
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后,查哈阳人民法庭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询问、其他部门协助等多种方式,最终找到了邢某的母亲,其母亲表示知道二人去向,并且同意还款。截至目前,邢某的母亲已代邢某夫妇偿还了欠款。

Q1
公告送达判决书,被告能收到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Q2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案件如何申请执行?和其他方式送达的案件一样吗?
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案件与其他方式送达的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相同。法律文书生效后即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Q3
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Q4
法院如何执行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案件?
法院在手里执行案件后,会启动调查程序,查询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即使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行踪,人民法院仍可以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并视情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贷款、出境或高消费。
end
案例来源:查哈阳人民法庭 王晓楠
作者/编辑:费丽春
审核:张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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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当事人:公告送达判决书的案件如何执行,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