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6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司法局举办的“杭锦旗首届全旗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在检察院2楼视频会议室举行,来自杭锦旗检察院、旗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12名论辩选手同台对擂。


本次论辩大赛采取案例论辩的形式,辩题由大赛组委会研究,按照规则拟制和确定。辩题既考虑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可辩性,又注重论辩的实践性、规范性、指导性和法治宣传效果。比赛集中在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举行,参赛人员两人一组进行一对一论辩(一名公诉人对一名律师)。双方在规定内,围绕选定的辩题,从开篇立论、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环节展开辩论。比赛采取现场打分制,依比赛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决出个人奖项。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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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龙在洗浴中心洗澡时,见旁边一位客人李斌在休息厅休息睡觉,并将77号衣柜钥匙牌放在茶几上,贾龙将钥匙牌拿走,到更衣室对洗浴中心服务员张新说自己是77号衣柜的客人,要取些东西。贾龙让张新用公用钥匙打开第一道锁,自己用李斌的钥匙打开了第二道锁,从李斌的钱包中拿走5000元,而后将钥匙放回原处。
控方:贾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辩方:贾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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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系高速路政大队治超站(国有事业单位)协勤人员,与治超站签订劳务合同,主要职责是协助治超站执法人员查处超载车辆。李明担任协勤期间,主动与超载车车主联系,商定由车主每辆车付其1000元好处费,李明负责协调治超站站长及执法人员,确保超载车辆不被查处。而后,李明与治超站站长和主要执法人员沟通,商定给其一定好处,站长和执法人员不查处李明提供的车辆。半年间,李明共收受超载车主50万元好处费,将其中45万元送给站长和主要执法人员,其余5万元据为己有。
控方:李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50万元。
辩方:李明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数额45万元。
第二场








(建议在WIFI环境下观看)
论辩赛场上
选手们唇枪舌剑
或一针见血或娓娓道来
辩论没有绝对的对错
每一位选手都值得掌声


论辩大赛优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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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基层动态 | 论辩争霸--杭锦旗首届全旗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