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禁毒:大烟苗不是菜,种植一株也违法

春暖花开,气温回升,万物复苏,正值新鲜蔬菜上市的季节,毒品原植物大烟苗也悄然冒头。大烟苗,就是罂粟的幼苗,是国家严禁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是绝对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三四月份是罂粟幼苗种植和销售等违法行为的高发期,随着禁毒宣传力度的增大,毒品的危害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但是很多人对毒品原植物的种植不甚在意,特别是大烟苗识别性相对不强,很多地区有食用陋习,甚至部分地区的菜市场就有批发零售的行为。其实,毒品原植物种植,一株也违法,非法种植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同时,我们也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毒品原植物种植的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奖励500-5000元。

你了解“罂粟”吗?

罂粟:罂粟科植物,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罂粟一年生草本,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亭亭玉立,硕果高高在上,花大艳丽,香气浓郁,但从硕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让人的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因此,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而罂粟花也被称为邪恶之花。

罂粟幼苗:俗称大烟苗,罂粟种子含少量罂粟碱、吗啡,发芽种子含相当多的那可汀,这些都被严禁食用。

幼苗期的罂粟“撞脸”很多蔬菜,很多人表示罂粟、苦菊、荠菜傻傻分不清。罂粟幼苗应该如何识别呢?有图有真相,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谨记“大烟苗不是菜,种植一株也违法”

如有种植请自行铲除,

如有发现欢迎举报,

如需警察“蜀黍”代劳,

请拨打举报电话:110;55580196

原标题:《崂山禁毒:大烟苗不是菜,种植一株也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