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自己写的书
印来卖也违法吗
图书定制印刷是灰色产业链?

垫小二偶尔会看一些网络小说
时而为夜华白浅的爱情感动流泪
时而为甄嬛的机智点赞
在晋江等小说网站
有众多连载网络小说的作者们
为我们辛苦“产粮”



正版书籍哦!
然而
未经许可,
自己写书自己印刷拿来贩卖
也是违法行为哦!
今天垫小二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有关图书印刷的法律知识~
01
先看一个案例吧

唐某长期在网络上撰写小说,以边写作边连载的方式在网站刊登自己所写的小说供他人阅读。
唐某在明知自己书写的5本小说无法通过国家规定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情况下,分别联系了开设淘宝网店的尹某、董某,通过其网店向广大读者出版、发行上述图书。
三人就销售额商定了利润分成比例,由尹某、董某在网店先预售并帮助联系印刷,而后在网店进一步销售营利。
经查,上述小说共计印刷12000多(12372)册套,非法经营数额118万余元。
案情回顾 //



2019年5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四年;同时分别判处帮助出版销售的被告人尹某、董某等其他7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有的小伙伴就很疑惑
我自己写的书
自己印刷出来卖
也就图一乐
这也违法吗?
垫小二回答你
是!的!

02
《出版管理条例》 //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管理条例》 //
第九条:
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第二十八条:
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五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也就是说,想要出版图书,必须要经过审批,拥有书号、刊号或版号,印刷的单位还需要有经营许可证。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淘宝上还有那么多店铺打着“定制书籍”等旗号印刷呢?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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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什么是“样品”?
概念解释 //
样品(sample)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者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或者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品设计而先行由生产者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
这些都是样品哦




所以,想在自己男女朋友生日或恋爱纪念日制作一本“微信聊天回忆录”或者“恋爱记录册”的小伙伴们不要紧张,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
但!是!
重点来了!务必拿出小本本记好!


该用什么姿势印刷一本书籍呢?
我们来看一下B站UP主
自己制作的样品书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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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封底不标售价且不出售
而只是送给了亲朋好友
这样的行为是完全没问题的!
所以
图书定制印刷其实是
在法律范围内的活动,
但私自印刷贩卖书籍
就是违法行为!
小伙伴们一定要看清法律的边界
想要出书赚钱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审管办(研究室)

原标题:《自己写书印来卖竟然也违法?我的作家梦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