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二维码申请详解及居民出入县内营业场所须知

复工复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维码生成流程详解

一、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二维码生成详解

1. 打开微信点击“

”搜索按键,打字输入“智慧人口服务”,点击搜索到的“智慧人口服务”,点击关注公众号,画面进入公众号;

2. 点击屏幕下面的“信息登记”按键,点击“单位信息自助登记系统”,画面变为信息录入画面;

3. 在“单位名称”下打字输入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

4. “单位类型”栏处点击上级单位前“

”号出现对号 ;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下打字输入营业执照上,侧右方的一串数字与字母(如921522240b3d3r4w);

6. 单位性质栏处点击水平右侧“

”,向上拖动单位分类至执照上写的类型(如个体)点击确定;

7. 单位人数栏按实际在店人员填写(如1);

8. 单位所在地区栏点击水平右侧“

”,先拖拉前面盟市至兴安盟,再拖拉后面旗县到突泉县点确定;

9. 单位所在街路巷栏点击水平右侧“

”拖拉选择“突泉镇”点确定;

10. 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栏点击水平右侧“

”拖拉选择商户所在地派出所点击确定;

11. 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栏打字输入单位实际地址;

12. 身份证号栏输入法人身份证号;姓名栏输入法人姓名;手机号栏输入法人手机号;车牌号码栏可选择输入车牌号;

13. 点击本人照片下“+”号,拍摄不带口罩眼镜脸部照片点确定;最后点击注册完成,画面自动生成企业二维码。(建议此处将企业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法人进入智慧人口服务公众号,点击屏幕右下角的“我的信息”可显示法人个人二维码及企业二维码(建议此处将个人二维码保存至手机相册,去别的店面只要出示相册中个人二维码,店面工作人员,扫描量体温即可通行)

14. 将该二维码打印并张贴在方便位置。

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二维码申请制作详解

1. 进入公众号原页面,点击进入“单位从业人员自助登记”画面;

2. 点击所在单位水平右侧“扫码”按键,扫描上面打印的企业二维码,(或点击画面右下角“

”在相册中选择上面注册的企业二维码),进入“从业人员信息登记”画面;

3. 所在单位栏自动出现企业名称;

4. 注册类型栏点击本人注册前“

”出现对号;

5. 担任职务栏点击水平右侧“

”拖拉选择从业人员职务(如企业法人)点击确定。

6. 工作楼层与工作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字输入;

7. 现住地区栏根据实际地址在水平“

”中拖拉选择;

8. 现住详址根据实际地址地址打字输入;

9. 近14日内去过何地栏点击水平“

”中拖拉选择(如未外出)

10. 是否被隔离栏按实际情况选择(如否);

11. 返回地区栏按实际情况点击水平“

”中拖拉选择;

12. 身份证号栏点击右侧查询会出现上面注册添加过的身份证,如果企业注册从业人员数是1个,此栏及下面各项会自动出现法人信息。点击注册完成。如企业注册从业人员数多个,需要重复上面操作,在此栏及下面各项添加每人信息后击注册完成,挨个注册。

三、员工审核及进出人员扫描方法

核验人员审核设置方法:法人通过互联网电脑,电脑登录以下网址 https://zz.ihdty.com:9000/。用户名:xm加上面注册的负责人手机号,(如:xm15888888888);密码:mm加负责人身份证后6位(如:mm120511),操作步骤:点击从业人员查询,选定人员,点击“审核”,出现新画面,点击“审核通过”,备注栏可输入职务等,点击确定,自动返回上个画面,点击设为“核验人员”,完成操作,如果企业注册信息有错误,可在这个网页中修改。

进出人员扫描方法:外来人员进入店面,需要店面工作人员要求外来人员出示个人二维码(个人二维码一般存储在相册中),店面工作人员通个智慧人口服务公众号,左下角“信息登记”按键,点击单位工作人员核查按键,点击扫描核验,扫描进出人员个人二维码,会出现来人信息,工作人员先选择“进单位”,再填体温(如36.3),点击核验通过,放行进入人员。

建议人流多的店面,派出专人负责扫描核验。进店人员如没有个人二维码,店面工作人员有义务帮助外来人员注册个人二维码,并帮助存储在相册中。

个人二维申请方法: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任何单位二维码,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车牌号、拍摄本人去除眼镜、口罩的脸部照片,点击注册完成生成个人二维码,将二维码保存到相册中,到任何商户只要出示这个二维码就可进入了。

居民出入县内营业场所扫码登记须知

按照突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出入县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营业场所需主动扫码登记。居民进入营业场所后首先要主动出示自己手机的“二维码”,由场所工作人员扫描登记后方可活动。

扫码具体方式:亮码。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居民已办过并保存自己“二维码”的:居民进入营业场所后首先出示保存在自己手机里的“二维码”,然后,场所工作人员对居民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按提示如实输入信息登记后,居民即可活动。

二、居民已办过自己“二维码”但没有保存在手机“相册”里的:居民可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此营业场所的“二维码”就会出现自己的“二维码”,再对此码进行截屏、保存到手机(即相册)里;然后,场所工作人员按照上面第一项操作后,居民即可活动。

三、居民没办过自己“二维码”的:居民可打开手机微信,用“扫一扫”功能扫描此营业场所的“二维码”,按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车牌号”项:没有私家车的可不填此项)、拍摄个人头像,点击“注册”、再点击这个“二维码”(我的通行码)、“保存到手机”(相册)即办成了自己的“二维码”;然后,场所工作人员按照上面第一项操作后,居民即可活动。以后再出入其它营业场所时,只要出示这个“二维码”就可以了。

来源/县公安局

原标题:《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二维码申请详解及居民出入县内营业场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