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不便,也给司法强制执行带来了挑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做好防控疫情期间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包括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执行听证原则上应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暂停或视情况延期举行、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并尽可能减少线下查控、原则上应暂缓涉及疾控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财产查控、执行法院确需派员赴异地办理执行的应层报执行法院所在地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和备案、防控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要慎重采取拘留措施等等。可见,强制执行工作的有效推进受到了疫情的不利影响,整个疫情下,法院同样面临大量人员流动和聚集的问题,如处理不当这可能导致法院成为病毒的传播区域,因此,为阻断疫情传播及有效防控疫情,疫情期间我们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推动司法强制执行。


二、尽量通过电话、短信、移动执行平台、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法官进行沟通或了解执行进展。日前,各地法院纷纷调整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安排,发布通知要求承办人及工作人员尽量不约见、接触当事人。疫情持续期间,优先通过电话、短信、移动执行平台、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法官保持有效沟通或了解执行进展,如仍联系不上法官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给法官留言,法官在收到留言后会进行回复。
三、视情况延期听证。各地法院纷纷发布通知将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8日期间(部分法院略有不同)的听证进行改期,鉴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可与法官进行沟通并视情况申请延期听证。目前,多地法院因疫情防控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启动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当事人双方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如法官安排网上听证的,建议予以积极配合,以降低感染疫情的可能。
四、利用线上系统及时提供财产线索。疫情期间,法院将主要采用线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执行查控,线下财产查控受到影响。如有掌握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需提供的,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供财产线索,例如广州各区法院的案件可通过微信“广州微法院”小程序中的微执行提供财产线索。
五、注意甄别拟执行物品,如属于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应对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医疗侵权纠纷执行案件中,暂缓受理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
六、有效利用线上强制执行措施。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老赖有了可乘之机,想方设法躲避债务、拒不履行,在线下执行措施包括线下查控及司法拘留等受到疫情较大影响的情形下,可有效利用线上执行措施包括将老赖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老赖高消费,限制其出行、出境,限制其担任企业高管、承接工程、办理信用卡、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线上强制执行措施,不留死角、全面封堵老赖在社会上行走立足的生存空间,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最终迫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抗击疫情,有效采取减少疫情传播的执行方式或措施,对于缓解疫情形势、防止司法机关成为“疫情区域”,保障司法强制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由省律协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杜称华主任及其团队颜珍律师执笔,杜称华主任修改完善,钟智芬秘书长审核,省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小组、省律协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审定。
供稿 | 省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小组、省律协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原标题:《律师服务团 | 疫情下司法强制执行工作开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