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广西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了!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3年。
随着征地和拆迁,
如火如荼地进行
2020年广西的拆迁地图
也不!断!更!新!
究竟2020年有哪些区域迎来大改造?
事关你家房子和地!
快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近日,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广西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自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具体公告全文
↓↓↓
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本轮更新调整后,全区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水平为44269元/亩,与现行补偿标准相比(42916元/亩)上调了1353元/亩,平均上调幅度3.15%,遵循了新旧成果平稳过渡、略有提高的原则。


▼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
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
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
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通知》强调,要做好实施配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各市、县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要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而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6月底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或重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各市、县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釆取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
原标题:《涨价了!广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出炉!看看你家的地值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