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我县农业生产物资供应,解决鲜活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县外运输农业生产物资及绿色产品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明”后,就可以进沛县了。
一、办理范围
新鲜蔬果类、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养殖饲料和加工原料等。
二、办理对象
全县范围内允许复工的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农业生产经纪人。
三、办理流程
1、农业生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的,由经办人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货车照片(货车要拍摄到所装载货物与车牌),可采取微信拍照后发送到收货企业,收货企业发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2、其他办理对象办理通行证的,到所在镇(场)街道备案,经镇(场)街道核实,由镇(场)街道发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可以办理纸质通行证或者纸质通行证微信照片,递交卡口审验。
文字/陈宝林
原标题:《“车辆通行证明”!县外运输农业生产物资及绿色产品车辆可凭此证进沛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