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新闻:16年后,珍珍有了合法身份

1月3日晚上,泸溪县洗溪镇村民李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句感慨:“放在心上十六年的心病,终于搞好了”……简单的话语再配上一张母女俩的合影,却难掩李某某发自内心的喜悦。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时间追溯到17年前,2003年2月的一天,在外务工的常德女子李某某捡到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看到婴儿冻得青紫的脸蛋儿,善良的李某某心生怜惜,决定将她抱回收养,这名弃婴就是珍珍。

后来李某某嫁到了泸溪县洗溪镇邓家坪村五组,因为要赚钱养家,所以李某某一直在外务工,珍珍便由李某某母亲代为照顾,并一直在常德居住上学,因各种原因始终没能落上户口。现在珍珍已经十六岁了,去年初中毕业后,李某某便将母亲与珍珍一起接到泸溪洗溪镇邓家坪村五组居住。由于珍珍没有户口,读书学习受到了影响,只好呆在家里帮忙照顾弟弟。

2019年12月初,李某某来到洗溪派出所,向户籍民警诉说了因她本人户籍迁出常德,珍珍无法在常德落户的困难。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杨誉立即将此事向洗溪派出所所长戴三汇报。

戴三闻言,决定为母女开启绿色通道。随后,戴三积极与刑侦大队联系,说明情况后,告知李某某母女二人去刑侦大队采集DNA入库,并发布了寻亲公告。与此同时,派出所民辅警深入走访了李某某的家人、附近的村民以及村干部,取得了多名群众的证明材料,并为珍珍办理户籍补齐了资料。

寻亲公告发布一个月后,今年1月2日,李某某接到了洗溪派出所户籍室的电话,第二天便取到了珍珍的户口,珍珍从此拥有了合法的身份。

如何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申请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公安机关对因不符合签发条件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可凭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户口补登。

(三)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公安机关对于因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可在履行了采集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公告期满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上。如因社会福利机构不愿接收等原因不便登记在该机构集体户上的,也可以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上,或者登记在抚养人家庭户上,家庭关系应登记为非亲属关系,其中属农村地区的须经当地村组同意。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恢复常住户口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和弃婴(儿)。

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以及公办、民办福利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等托养机构内满6个月的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受助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合法机构养育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18岁以下弃婴和儿童,由救助管理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报请主管民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九)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对于经反复调查仍难以认定的无户口人员,可先办理户口登记,加注存疑标识,再加强后续身份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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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章华

通讯员:文嘉 杨誉

编辑:王海芳

原标题:《暖新闻:16年后,珍珍有了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