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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互动,节目预告,节目福利统统都在这
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结婚
无论是冒用者,还是被冒用者
都将面临各种麻烦、甚至法律风险
遇到这样的倒霉事儿
到底该咋办?
补办结婚证,发现自己被结婚
2018年,大吴在办理拆迁手续过程中被要求提供结婚证,可他和妻子小彭的结婚证早就遗失了,于是两人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令大吴和小彭都没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竟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里面找出了2条大吴的结婚登记记录:在1995年和2002年,大吴分别和林女士、彭女士登记了结婚,中间并没有离婚登记记录,涉嫌重婚。根据规定,工作人员停止了受理大大吴先生和彭女士补领结婚证的申请。
然而,大吴表示对1995年的结婚登记毫不知情,可他也立马发现,这段没有来由的婚姻登记中的“林女士”,就是自己的弟媳!
没到年龄,堂弟“借”堂兄身份证结婚
究竟是怎么回事?话要说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数次相亲无果后,生性憨厚的小吴偶然认识了邻镇的姑娘小林,二人对彼此都非常满意,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1995年初,小吴和小林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很快小林还有了身孕,这时他们才打算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但在开证明的时候,两人才知道,此时的小吴还没有到22岁的法定结婚年龄。
眼看着小林的肚子越发大了起来,登记的事情不能再拖了。小吴的亲戚建议小吴,“可以借个身份证登记”。
而这小吴,正是大吴的堂弟,两人年龄相仿,长相也神似。于是,小吴的母亲便找到了大吴的母亲借走了大吴放在家里的身份证。
当年,身份证件还是一代身份证,照片清晰度有限,小吴和大吴年龄差距不大,相貌上也有些许相似,加上还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所以婚姻登记员并未辨别出“人证”不一的情况,按流程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到结婚证后,小林和小吴陆续生育了2个儿子。
而大吴在外打工多年,直到2002年,31岁的大吴才认识了离异的小彭,两人很快步入婚姻。当时,婚姻登记仍为手动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大吴在1995年的结婚登记记录,也按照流程办理了结婚登记。
小动作招大麻烦,无奈起诉换"清白"
时间来到2018年。这一头,大吴没有如愿补领到结婚证,而另一头,小吴家也遇到了困扰:在给儿子买房时找不到结婚证,小吴和小林也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可工作人员却表示,二人没有办理过婚姻登记,小吴这才想起,自己当年是借的身份证来登记结婚的!小吴后悔不已,他万万没想到,当年的一次小小的借用身份证事件,会带来如此多的麻烦。
无奈之中,双方再次求助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则建议他们,先去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当年的结婚登记档案,再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2019年,大吴在律师的协助下起诉当地民政部门,请求法院宣告1995年结婚登记无效。
目前,本案暂未宣判,还在审理当中。
释法嘉宾
王剑平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副处长
一边是婚姻登记“有实无名”
一边则是莫名其妙“被重婚”
当年的一个小动作
却在多年后带来了大麻烦
冒用他人信息办理婚姻登记的危害
对于冒用人来说,手持的婚姻登记证件上的信息不是本人的,需要用到婚姻登记证件的时候肯定无法使用,会给生活带来各种困扰。
就本案来说,由于小吴(堂弟)冒用大吴(堂哥)身份信息进行了婚姻登记,所以小吴(堂弟)与小林的婚姻“有实无名”,他们虽然同居生活多年也生育了子女,但是从民政部门的登记信息来看,他们并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登记手续。
对于被冒用人来说,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平白无故多了自己没有办理过的婚姻登记记录,就民政部门系统显示的信息来看,就是涉嫌违法犯罪。案例中的大吴(堂哥)就有了2次与不同女性的结婚登记,涉嫌重婚。
更为严重的是,当事人使用非本人合法证件,弄虚作假,有意欺瞒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将当事人纳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并请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少人都质疑——
民政部门为啥不能做出撤销和变更?
为什么非得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纠正错误?
婚姻登记机关能否纠正
与事实不符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登记证。
(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规定,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宣告婚姻登记无效的职责,也没有撤销冒用他人信息的婚姻登记的职责。所以,无论是冒用人还是被冒用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来解决这个问题,婚姻登记机关都无法受理。
“被结婚”后,如何还自己“清白”?
刚刚已经提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自行纠正这类与事实不符的婚姻登记,也就是说,这样的问题找婚姻登记机关是难以解决的。
“被结婚”后,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或者宣告婚姻登记无效。全国各地现在类似的案例有很多,法院的宣判各有不一,但是基本都为当事人解决了问题。

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情况发生?
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民政部联合公安、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其失信行为信息将被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民政部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相关记录在后台长期保存。有关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或者解除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成都市民政局在加强基层民政能力上狠下功夫,将新技术引入基层服务工作中,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和公安数据对接,对当事人现场拍照与公安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提高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甄别能力,防止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

一旦弄虚作假,等待你的
不仅是各种生活困扰
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大家还要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
遗失或者借用他人
都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总编:刘子厚 主编:张娅
原标题:《男子补办结婚证,发现弟媳竟成了“老婆”!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