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限行政策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要求落实:
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
新一轮限行解读
北京限行规则:
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2020年1月1日(周三)
当天邢台机动车不限行
1月2日是周四
尾号限行1和6
1月3日是周五
尾号限行2和7
2020年1月6日(周一)将按照新一轮限行政策执行:
限行日历

限行时间、区域
限行时间
07:00-20:00
限行区域
滨江路、邢州大道、东华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降级为橙色预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气象与环保专家联合会商,预计31日夜间,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转好,但2日起会迎来新一轮重污染过程。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31日24时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降级为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12月31日24时起严格按照《邢台市2019-2020年工业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橙色(Ⅱ级)预警差异化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应急抢险和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做好抑尘措施。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工序(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五、全面加强城市保洁。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六、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七、除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及新能源汽车外,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来源: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原标题:《【权威发布】邢台最新限行公告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