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201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引发各界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震慑,在逃人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自首。
现公安机关继续悬赏通缉2名涉黑涉恶网上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人:
杨警官 电话:15822110110
韩警官 电话:17822047989
2名涉黑涉恶网上在逃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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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扩散 | 悬赏3万!天津警方又通缉2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