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生育保险了,生孩子后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不一定哦。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说超生,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那么非婚生育,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我们将为您介绍。


女职工朱小姐非婚生育一名女孩,向社保局提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最后社保局审核时发生以朱小姐未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且不能够补全,表示不能够帮忙办理。
原来,她向街道办申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时候,街道办作出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导致朱小姐无法向社保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后来,朱小姐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被诉回执,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非婚生育,有没有生育津贴?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条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同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以及第18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我国法律也规定夫妻双方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其中女职工可以享受多少生育津贴
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女职工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产假前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虽然女职工非婚生育,不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可以享受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孩子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用人单位以女职工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拒绝女职工享受产假的权利的,那么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
因此,女职工享受产假,是一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基准,享受产假并不是以符合计划生育为条件的。
内容来自:丰台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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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释法丨女职工非婚生育,有没有生育津贴?有没有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