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名买房的情况在现实中大量存在,
但其中的风险也是不可低估的。


罗庄法院付庄法庭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原告郑某(男)与刘某是夫妻关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郑某用岳母的名义在临沂南坊购买了房产一套。



承办法官通过结合二人离婚诉讼中的其他财产问题,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原告承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适当做出让步,被告及其女儿刘某也认可了借名买房的事实。原告申请撤回了起诉,双方纠纷最终化解。
法官提示:

对被借名人来说,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别人去买房,如果遇到限购会丧失购房的资格;自己购买房屋时可能不能享受首套房相应优惠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还会丧失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如果借名人不按时偿还房贷,还会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
对于借名人来说,被借名人是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根据登记的公示效力,被借名人可以对房屋做出抵押、出售等处分;如果被借名人有其他债务,房屋可能被被借名人的债权人查封;如果被借名人离婚,房产会被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编|周慧慧
原标题:《【小罗带您看案例学法律】第41期:借岳母之名买房 离婚分割财产引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