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最美奋斗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78名个人、22个集体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其中法院系统有5名同志。小编将推出5期“最美奋斗者”事迹展播,讲述法院人的榜样。
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原巷口人民法庭庭长)
事迹简介
黄志丽,女,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3月出生,福建龙海人。2016年3月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6年来,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没有发回改判、没有信访投诉,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她深入乡村社区走访上万名当事人,主动探求基层司法规律,总结出“三个贯穿始终”审判工作方法,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她坚守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脉动”的第一线,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在辖区内创设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她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作用,为民发声,她的事迹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法院干警干事创业敢担当的“奋斗者”形象。
签发:刘兴平
审核:李学刚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榜样|全国法院系统“最美奋斗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