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惩戒指什么?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据悉,该规则(适用范围)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家长陪读”“罚站一节课”惹争议
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对于部分措施有些家长发出不同的声音。例如一般惩戒中的“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有家长认为一节课时长过长;再例如较重惩罚中的“要求家长到校陪读”一条,有家长担忧时间问题等。

储朝晖表示,对于惩戒的界定是随时代发展变化的。当下各学校的情况差别较大,既有一些对学生惩戒不够、规范不够的现场,也有对学生惩戒过度的现象,例如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等。在这种情况下,新出台的这个文本相对较为适用于当下环境和条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更为有序。

“过去很多家长对学校惩戒的容忍度是很高的”,姚建龙称,现在确实由于各方面因素家长的容忍度有所降低。有一些争议很正常,具体的惩戒边界到底怎么去把握,的确是也要去听老师、家长各方面的声音。有的人对于细则中有的措施可能会认为还要完善,说明观念上有一定冲突,因此还需要去调适。
征求部分意见条款
(一般惩戒)适用于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
(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
(较重惩戒)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
(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
(严重惩戒)学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
总监制/张克宣 主编/武钊
编辑/潘博
原标题:《“熊孩子”在学校不守规矩,家长要去学校陪读?教育部新规你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