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吗?
答:不是。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8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所以,喝了酒不一定就会是醉酒驾驶哦~

答:没关系你个头!
酒量的大小和血液中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可能喝过几杯后意识仍是清醒的,但是只要血液中含量达到标准,即构成了酒驾醉驾。
我没醉~我真的没有醉~


答:最好不要。
判断是否属于酒后驾驶是根据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因此,不管驾驶人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吃了含酒精的食物,只要酒精含量达到相应标准,就认定为酒后驾驶。
所以,“开车前最好不要吃:蛋黄派、榴莲、酒心巧克力、藿香正气水、荔枝、酒酿丸子等。

答:算!
汽车发动一旦发生了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只要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并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即构成酒驾。
所以,酒后还是用嘴“跑跑火车”好了~

答:不一定不算。
酒驾不是根据酒后时间长短而定的,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来判断的,“隔夜酒”后,体内的酒精可能仍未代谢干净,如果酒精含量仍超标就构成酒驾,甚至醉驾。
所以,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隔夜醉”或“隔餐醉”~

答:别做梦了,快醒醒!
酒精检测仪所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在体内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长达十多个小时。
所以,酒后喝水只能让你局部更有压力....


答:呵呵,年轻人~too young too simple!
在饮酒过程中,明知他人需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且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人,或者明知他人已饮酒,但仍将自己车辆出借的行为人,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因为感情深,所以不能“一口闷”~

答:要不,你试试?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当事人被查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检测前又饮酒的,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
这真是波“自作孽不可活”的操作,我敬你是条汉子!

答:这个就需要分类讨论一下: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间的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被罚后再次酒驾=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间的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脑子不够用?那就赶紧截图撒!

酒后驾驶,有可能会构成以下三种犯罪:
1.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所以,切记:

临湘市人民法院祝您一路平安!
编辑|袁嘉俊、石丽霞
审核|张敏仲
原标题:《答疑|关于“酒驾”,有你需要的答案吗?》